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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增城潘金莲告冯小刚胜诉 艺术就成了输家 谁能给个摆脱困扰的出口?

17-3-23 01:23|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966| 评论: 0|原作者: 段思平/宿聊戴

摘要: 根据作家刘震云长篇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我不是潘金莲》,2016年在各大院线上映后引发了潘氏宗亲会不满,认为有损潘氏名誉。结果,一位名为潘金莲的广东增城农妇真就将导演冯小刚、主演范冰冰及刘震云等一并告上法庭,要 ...
根据作家刘震云长篇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我不是潘金莲》,2016年在各大院线上映后引发了潘氏宗亲会不满,认为有损潘氏名誉。结果,一位名为潘金莲的广东增城农妇真就将导演冯小刚、主演范冰冰及刘震云等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3月21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2017年3月21日的庭审中,被告方代理人明确表示,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潘金莲指的是小说中的潘金莲,与原告无关,电影并未构成对原告的名誉侵权。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讲述了一个打官司的故事,由范冰冰扮演的妇女李雪莲因不满前夫骂自己是“潘金莲”,为求清白坚持告状20年。而本案原告潘金莲认为,该电影直接侵犯了其名誉权,使其在精神上遭受到严重伤害,社会评价严重受损,“随处可以听到对原告及潘氏家族的冷嘲热讽。”而且,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中旁白称“自宋朝到如今,人们都把不正经的女人叫潘金莲”是歪曲事实,电影结尾也没有标注“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等说明,构成了对原告的名誉侵权。为此,她将冯小刚等9人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谁都能看出,这起官司充满了荒诞。潘氏宗亲会与现实中的同名人潘金莲,与其责怪冯小刚的电影,不如责怪几百年前的《水浒传》和《金瓶梅》这两部文学作品的作者。毕竟,《我不是潘金莲》不过是引入了《水浒传》和《金瓶梅》的人物形象,即使没有这部电影,“潘金莲”的荡妇形象也是深入人心的。就连增城农妇潘金莲本人也承认,她从小就受到这个名字的困扰。要知道,她小时候可没有冯小刚这部电影,那时候冯小刚也是个孩子。

当然,潘氏宗亲会想借这起官司炒作,从而达到普及历史知识、为潘姓“恢复名誉”的目的,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我们不能颠覆常识——文学真实和历史真实是两回事。虽然潘氏宗亲会可以主张“历史上的潘金莲其实是个好女孩”,但是由于潘金莲的文学形象太深入人心,他们的呼吁很可能只是徒劳的。其实,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比如,据考证,历史上的陈世美其实也是个大好人、大清官,只可惜被写入了戏剧,成了反面角色。有报道称,家住武汉的一位陈氏后人也想为陈世美“恢复名誉”。但要扭转人们千百年来形成的固有印象,已经是难于登天了。这就是我们的文化。我们需要一些经典的正面形象来引导人们向上,也需要一些反面人物来教育、警示世人。这些历史、传说、故事已经成为民族的集体记忆,刻入了我们的文化基因。

因此,那些不幸与反面人物同名的“潘金莲们”“陈世美们”,与其努力为这些文学形象正名,不如换个思路,给自己改个名字。据媒体了解,农夫潘金莲的孩子们也一直希望帮母亲改名,但因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没有改成。那么,我们今后能不能完善相关的法律,给“潘金莲们”一个救济的机会,帮助他们摆脱名字的烦恼呢?此外,父母在孩子取名时,能不能避免与历史人物或经典名著中的人物同名?

同时,我们每一个人也要从这起案件中有所反思,不要因为名字而嘲笑他人。因为名字与个人本质毫无关系,如果拿他人的名字开玩笑,那一定是庸俗低级的玩笑,也只会显示出开玩笑者文明素养的欠缺。总之,对“潘金莲们”来说,摆脱困扰的出口,在于通过制度救济为自己改名,而不是试图改变他人对潘金莲的固定看法;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能够给予“潘金莲们”的救助,则在于尊重他们的姓名与人格权益。

七八百年前,施耐庵写了《水浒传》,里面有个名叫“潘金莲”的女子,在那个虚构的世界出轨、杀夫。结果,小说火了,潘金莲也火了,在特定的历史文化语境里,虚构人物潘金莲被当作不正经女人的代名词,数百年来,在人们的唾沫中受尽了精神的猪笼刑。数百年后,一名家喻户晓的导演拍了一部电影,继续借用潘金莲这个文化符号。这个时候,自称是真实潘金莲的后人出来,称历史上确有潘金莲其人,文学人物潘金莲抹黑了现实人物潘金莲,要告导演和作家。

文学作品里随便取的一个名字,跟同名现实人物的名誉之间,隔着十万八千里。如果虚构的人物名字都要被“找茬”,那建议作家们,千万不要写坏人了,就算万不得已要写坏人,千万别取名字,用无名氏最安全。再说,如果小说人物侵犯现实人物名誉的前提成立,那难道不是先去告施耐庵么。潘氏后人称确实找到了据称是施耐庵后代的人,对方竟然认账,还做出了道歉。

不找施耐庵,放过施家后人,来找冯小刚和刘震云的茬,那么,还有更多的人都在以负面的意义使用“潘金莲”,他们是否都要告个遍?写小说,弄剧本,搞文学创作,剧中人物名字,想怎么起就怎么起,要是这一点创作的自由都没有,动辄得咎,左支右绌,还怎么为民众创作出喜闻乐见的作品。如果把现实世界的人名与艺术世界的人名生拉硬扯,那这官司真就打不完了。今天是潘金莲,那明天西门庆的后人也不淡定了。

如果我们以现代人的眼光看过去,潘金莲的形象,其实是可以有所调整的。潘氏后人若真爱先人名誉,可在解除“潘金莲”的精神猪笼刑方面想些法子。比如,理解女性在特定历史情景中的困境,呼吁关注现实世界的女性权利。可能这才是真正有意义的“正名”吧。对女性的看法变了,潘金莲的名声才转得过来。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如何判决,那是法律的分内事。这里只需指出一些显而易见的后果,如果这个案子潘氏赢了,那艺术就成了最大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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