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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潘金莲状告冯小刚”的荒诞与沉重 法院不应受理现实版关公战秦琼

17-3-23 05:42|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1769| 评论: 0|原作者: 陈广江/胡建兵

摘要: 做了一辈子导演的冯小刚,可能从没想过会因为导演一部与小说人物同名的电影而被起诉。去年,由冯小刚导演、范冰冰领衔主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上映。没想到,该电影引发全国潘氏宗亲会不满,认为有损潘氏名誉。20 ...
做了一辈子导演的冯小刚,可能从没想过会因为导演一部与小说人物同名的电影而被起诉。去年,由冯小刚导演、范冰冰领衔主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上映。没想到,该电影引发全国潘氏宗亲会不满,认为有损潘氏名誉。2017年3月21日,来自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的农妇潘金莲,更是将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等人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据悉,该案下个月将宣判。

树大招风,《我不是潘金莲》惹来“潘金莲”的起诉,估计冯导的“尴尬癌”都要犯了吧。在外人看来,潘姓族人为先人维权状告冯小刚等名人甚是荒唐,恰如网友所言,冤有头债有主,要告的话也要告施耐庵和兰陵笑笑生,正是这二位让原本是大家闺秀、贤妻良母的潘金莲变成了恶毒、淫荡的代名词。

显然,潘姓后人现实中遭遇的种种尴尬和不堪与冯小刚无关,“潘金莲”胜诉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假如原告胜诉的话,对我国影视剧来说不亚于一场灾难——潘仁美、秦桧、陈世美、和珅、慈禧等“坏蛋”形象再也不会出现在观众面前了。其实,对潘姓族人来说,官司输赢并不重要,他们费尽周折找到身患癌症的农妇潘金莲来打这场官司,其目的就是把事搞大、引起关注,为先人正名。

因此,荒诞背后的沉重现实也是无法回避的。伟大的作品铸就了不朽的人物形象,也给一代代潘姓后人挖了一个大坑。因为一个“潘”字,海内外的潘姓后人一直生活在阴影下,现实生活受到了无端干扰,他们迫切渴望正本溯源、还原历史,为潘金莲和潘氏族人正名。客观讲,潘姓后人的这种焦虑心情可以理解。

为什么人们都记住了文学作品中虚构出来的潘金莲、武大郎形象,而拒绝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除文学的魅力和《水浒传》的伟大外,我国“文史不分”、“史以文传”的传统也是重要原因。在接受层面上,受知识匮乏等因素制约,普通百姓接触到的往往是通俗文学,如听戏听书等,接触正史的机会不多,久而久之,文学化的历史想象就被人们当成了历史。

事实上,历史人物和文学人物大相径庭的情况并非个案。“文史不分”的传统在今天依旧存在,最近引发热议的小学教材“假语文”事件就是证明。更有甚者,一些被学界证实为子虚乌有的故事和神话传说等,也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中小学历史教材中。文史结合提高了教学的生动性和趣味性,但也暴露了老师历史素养的匮乏和学校历史教育的不足。

长期以来,中小学生的历史知识多源自文艺作品,甚至都没听说过真实历史。在今天这个娱乐时代,读书的人少了,读史书的人更少,熬夜追剧的人多了,古装剧大火。那么,潘姓后人被嘲笑有什么奇怪的?总之,“潘金莲状告冯小刚”一案虽显得荒诞不经,但潘姓族人的尴尬、历史教育的不足等,应引起社会的警惕和深思。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中所说的潘金莲,不用解释,大家都知道是水浒中描写的文学作品形象的那个潘金莲,与广东女子潘金莲只是名字相同,无论是生活情节、还是身份信息都没有任何关联。就算电影中把那个文艺作品形象的潘金莲描写得面目全非,也与广东潘金莲无干。如果说名字相同,就侵犯了广东潘金莲的名誉。那么,反过讲,水浒这部书早在600多年前就写成了,书中就有了潘金莲这个形象。

而在600多年后,广东女子取名潘金莲,这算不算侵权?而且以自己就是潘金莲的“化身”为借口,在没有受到水浒这部作品相关人员委托,更没有受到正宗的潘金莲后人委托的情况下,状告《我不是潘金莲》这一作品的创作人员和相关公司,是站不住脚的。如果按照广东潘金莲的这个逻辑,以后大家都取一个与名人相同的名字,就可以代替名人发话,那这个社会不就乱套了么。

不可否认,广东潘金莲状告《我不是潘金莲》这一作品的创作人员和相关公司,是为了给有关作品中的潘金莲正名。她诉称,根据中华书局出版的《清河县志》记载,潘金莲是贝州潘知州的千金小姐,大家闺秀、贤妻良母,而被告二刘震云故意歪曲历史事实,写作的《我不是潘金莲》一书将“潘金莲”丑化成“不正经的女人”的代名词。

电影直接侵犯了她的名誉权,使她在精神上遭受到严重伤害,给她及其家人、家族名誉上造成重大损害,其家人及潘氏家族整体社会评价急剧降低,随处可听到对原告及潘氏家族的冷嘲热讽。这听起来有点道理,但即使要起诉,也轮不到广东潘金莲,应该由《清河县志》的编写单位和编写人起诉,或者由正宗潘金莲的后人来告。再说,《清河县志》中编写的那个潘金莲到底是否就是水浒中描写的那个潘金莲,这恐怕很难考证,就算是同一个人,但文学作品中的潘金莲肯定是虚拟的。

因为这是文学作品,不是纪实作品。就算《我不是潘金莲》这部作品的传播过程中,由于广东潘金莲取了与文学作品中潘金莲相同的名字而被误伤,那也是自找的。因为水浒这部书中把潘金莲描写成一个什么样的人,早已家喻户晓,自己明知潘金莲名声不是太好,自己还要往上凑,那怪谁呢?广东潘金莲起诉《我不是潘金莲》这部作品的相关人员,纯粹是吃饱了饭没事干,只能浪费司法资源,只能让人当笑话。

宋朝的潘金莲,还是文学作品上的人物,在21世纪居然有“宗亲”给她维权,这不是荒唐,而是滑稽,就像“关公战秦琼”一样滑稽。“关公战秦琼”是相声艺术家编出来的故事,“潘金莲状告冯小刚”不但被真实上演,而且“出演者”众多,海内外数十名潘氏宗亲参加,都是潘氏宗亲会成员。北京朝阳区法院已开审“潘金莲告冯小刚”一案,下月判决。

我真的担心潘金莲会胜诉,她若胜诉,生出榜样效应,古代文学作品或传说中的恶人的后代或宗亲或同姓们会不会都要到法院去“翻案”——西门宗亲要求为西门庆恢复名誉;高逑后裔要求电视剧《水浒传》编导为丑化其祖先道歉;董氏宗亲为董卓维权、严氏宗亲为严嵩维权、赵氏宗亲为赵高维权、陈氏宗亲为陈世美维权……事实上,《水浒传》里的潘金莲是无后的。潘氏宗亲会成员也只是与其同姓氏,但同姓氏不等于存在亲缘关系,按理说,只因姓“潘”就去为潘金莲名誉诉讼,法院不应受理:《水浒传》中的潘金莲与现在的“增城潘金莲”或其他姓潘的之间,并不存在民事权利上的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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