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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志》中关于2004年《增城镇(街)行政区划调整机构编制》的方案

19-1-6 10:13|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2386| 评论: 0|来自: 增城市志

摘要: 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增城已经进行两轮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首轮编修的是《增城县志》,它全面记述了增城自东汉年间建县至1993年撤县设市前的地情和社会发展变化状况。志书于1995年出版发行后,得到社会各界和 ...
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增城已经进行两轮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首轮编修的是《增城县志》,它全面记述了增城自东汉年间建县至1993年撤县设市前的地情和社会发展变化状况。志书于1995年出版发行后,得到社会各界和上级机关的好评,先后在全省和全国地方志书评选中分获一等奖和二等奖。第二轮编修的就是2012年9月份与读者见面的《增城市志》,记述内容主要是1993年撤县设市后至2005年12年间增城市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进程,是与首轮编修的县志衔接的续志。

2004年2月19日,增城市将原来的16个镇(街)撤并为6镇3街道:撤销荔城镇、朱村镇,设立荔城、增江、朱村3个街道;撤销镇龙、福和2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中新镇;撤销三江镇、沙庄街道,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石滩镇;撤销永和仙村、沙埔、宁西4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新塘镇。2012年6月,原并入新塘镇的永和、宁西分离出来成立了永宁街道,仙村也分离出来重新成立仙村镇。《增城市志1994~2005》书中就有关于增城区实行镇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机构编制的方案详述:

增城市镇(街)行政区划调整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目前增城市调整部分镇(街)行政区划,我们先后到三水、番禺、高州等地听取经验和做法,同时请示广州市编办,初步对调整部分镇(街)机构设置,编制精简进行了模拟方案,现将情况作一说明。

一、机构设置、编制精简和职数配备情况

(一)并镇设街

1.撤消荔城镇设荔城、增江两个街道办事处,荔城镇现行政编制71名,工勤编制11名,实有人数81人,编制“一分为二”后各35名,参照2001年镇级机构改革精简比例和考虑一般镇(街)的编制配备,按20%进行精简,精简后编制为28名。荔城、增江街拟各配行政编制28名(含残联编制),工勤编制4名。精简后对比实有人数各需分流人员9名、8名。

2.朱村镇改为街,朱村镇现行政编制29名,工勤编制4名,实有人数30人。与荔城镇做法相同,按20%进行精简,精简后行政编制为23名,工勤为3名,精简后对比实有人数需分流4名。

3.合并新塘、仙村、沙埔、永和、宁西镇为新塘镇,以上5个镇共有行政编制178名,工勤27名,实有人数193人。由于合并后的新塘镇情况特殊,暂没有可参照依据,我们拟参照2001年市镇级机构改革精简比例和周边做法拟定三个方案,分别为20%、25%、30%进行精简,按这三个精简比例,合并精简后的编制为143名、134名、125名,比照三水等地的做法,考虑新塘镇为中心镇,选择精简30%拟配行政编制125名,工勤编制16名。对比实有人数需分流人员52人。

4.合并中新、镇龙、福和镇为中新镇,以上3个镇共有行政编制92名,工勤13名,实有人员106人,与新塘镇做法相同,分别按20%、25%、30%、进行精简,精简后的编制为74名、69名、65名,按照合并后中新镇为特大镇,选择精简25%拟配行政编制69名,工勤编制9名,对比实有人数需分流28人。

5.合并石滩镇、三江镇、沙庄街为石滩镇,以上3个镇(街)合并共有行政编制86名,工勤12名,实有人员93人,与中新镇做法相同,精简比例为25%,精简后拟配行政编制65名,工勤编制8名,对比实有人数需分流20人。

以上方案共配行政编制338名,工勤编制44名,对比调整前实有人数需要分流人员121人(其中行政人员102人,工勤人员19名)。

(二)设立工业园区管委会

在调整部分镇(街)区划的同时,参照周边的做法,结合增城市南部带动战略、广州东进战略和园镇互动,拟设立永和、仙村和镇龙工业园区管委会,与所在镇合署办公,园区领导与镇主管领导实行交叉任职。园区的主要任务,在镇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实施本园区各项规划,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引进人才,发展新技术产业,促进园区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拟各配事业编制15名,领导职数配1正4副。同时根据新塘加工区南香山产业园开发、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工业园的发展分别拟增事业编制6名、4名、3名。

(三)内设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数按规定镇(街)可设5—9个;考虑到增城市镇(街)撤并后的实际,参照中心城镇的管理模式,调整后的镇(街)以加强城市管理、安全监督和信访工作,拟增加内设机构2—4个。荔城、增江、朱村街保持内设机构7个,考虑到由原来的镇改为街后一些工作的转变,对原来内设的一些机构作适当调整,内设机构一般称科,在综治办加挂信访办牌子。

新塘镇由原来的8个增加4个,主要加强城市管理、信访、安全生产和社区管理等。中新镇、石滩镇由原来的7个增加3个,主要加强城市管理、信访和安全生产等。镇(街)的中层职数适当增加副职1—2名。园区内设机构拟设3—4个。上述开发区(工业园)共增配备事业编制58名。

(四)领导职数配备

按规定一般镇(街)配5名,较大镇配7或9名,特大镇配9名,人大副主席、武装部长各1名,结合调整后镇(街)实际,镇领导职数适当增加2—4名,即党委增加2—3名副书记、副镇长增加2—3名,人大副主席增加1名。

二、调整镇(街)后事业单位设置

考虑到事业单位的情况复杂,省市对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还未进行,借鉴周边的做法,拟对调整后镇事业单位设置、人员编制采取“1+1”(荔城镇除外)暂合并,运作仍维持现状,由调整后的镇(街)统一管理,调整后的镇(街)事业单位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待下一步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时理顺。荔城镇划分为荔城街、增江街,事业单位及人员编制按“一分为二”作相应调整。

为加强招商引资、市政和出租屋管理,一是拟成立镇(街)、工业园区招商服务中心,配备事业编制3—6名,经费自筹解决;二是在各镇(街)市政管理所的基础上增挂城市监察中队牌子,业务受市城监大队指导,由市城监大队授予一定执法职能;保留仙村、永和、镇龙市政管理所,隶属工业园区管理。三是为加强出租屋管理根据广州市编委文件精神,镇(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可单独设置,配备3—6名事业编制,人员经费由市财政核拨;同时保留仙村、永和、镇龙出租屋管理中心,隶属工业园区管理。

三、分流途径

按照以上拟定精简方案,调整前的部分镇(街)编制为521名,精简后为382名,对比实有人数需分流121人。可从以下途径实行分流:

一是参照2001年机构改革人员分流的做法,可办理提前退休、离岗退养。经统计,目前增城市各镇(街)在编人员中,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有9名,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的有21名,30年工龄及以上的人45名,共75人。

二是安排到园区工作。园区拟配事业编制58名,镇(街)机关公务员可优先安置。

三是一部分镇(街)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可考虑安排到出租屋管理中心和新设立的招商服务中心,上述两中心共拟各配事业编制54名和42名。

经以上分流后实有人数对比,镇(街)机关核定编制仍超编的,可先进行定岗定员,超编部分在今后逐步消化。

四、增城市派驻各镇(街)机构

增城市派驻各镇(街)机构:公安、司法、国土、房管、交管、广播电视、畜牧兽医、卫生等机构。司法所、国土所的人财物目前仍由镇管理,调整后,司法所、国土所暂仍由调整后的镇(街)代管,其他市派出机构暂维持现状,待镇(街)调整工作完成后逐步理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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