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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实现社会保险城乡统筹 基本建成惠及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9-9-12 10:32|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1608| 评论: 0|来自: 增城日报

摘要: “2019年养老金又上调155元!刚开始退休的时候,每月有近2000元的退休金,现在我每月能领3000多元。” 2009年退休的陈细妹,因为连年上调养老金,日子过得十分惬意。她笑呵呵地告诉记者,如今自己和老伴每月退休金加 ...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日趋成熟。区级和镇街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村居劳动保障服务站,基本形成区、镇(街)、村(居)委会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创建充分就业社区56个,创建率达98.24%,创建充分就业村244个,创建率达85.9%。增城区341个社区(村)已开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网络,社区(村)平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网络覆盖率达100%。

就业扶持政策措施逐步完善。2017—2018年,增城区出台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缓解企业生产一线员工招工压力实施细则,以及戒毒康复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意见等促进就业创业政策,并落实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6年至2019年6月,增城区审核区级招用工社保补贴37605人次,补贴资金1093万元;

审核职业介绍补贴503人次,共发放5.03万元;累计审核省级创业补贴共发放资金204万元(一次性创业资助22.5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180.3万元);审核市级创业补贴共发放资金1505.53万元;审核广州市级招用工社保补贴220.3万元,岗位补贴54.9万元;审核亿元企业招用一线员工补贴31.2万元。

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举办“创业图片展”“创业项目展示会”等活动,介绍创业典型的成功经验,带动其他劳动者创业。通过举办“创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双创周”等活动,让创业者了解创业优惠扶持政策,推动扶持创业、促就业工作。2016年至今,共举行“创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活动”20场,惠及在校大学生2300多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86人,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力促自主创业。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日趋规范。2016年至今,增城区新增受理行政审批机构22家,网上年审完成率达86%。建立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和指导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守法、诚信经营。增城区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接待各类企业6800多家次,各类求职人员4.7万人次,为求职者提供12.7万个就业岗位,职业介绍成功就业9959人次。完成560家次定点企业监测和160家次失业动态企业监测网上申报,完成率达100%,准确引导异地务工人员合理有序流动。

推进住房保障工程改善困难群体居住环境

为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增城区初步建立了以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为主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逐步将住房保障范围由原城镇低收入家庭扩大到城镇中低收入、拆迁安置、来穗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紧缺人才等方面,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截至目前,增城区筹建保障性住房3万多套,建筑面积350多万平方米。

2009年4月,增城区首个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百晟·汇翠湾正式动工建设,该项目采取在普通商品房小区配套建设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方式,共建设政府保障性住房808套,建筑面积53858平方米,包括经济适用住房593套,建筑面积40952平方米;廉租房170套,建筑面积8400平方米;安置房45套,建筑面积4506平方米,2011年5月正式交付使用,截至目前,小区已投入使用近8年时间。

2013年底,增城区采取“三旧”改造项目配建的方式,正式启动增江街汇景花园政府公租房项目建设,共配建公租房350套,建筑面积17500平方米。2017年6月正式交付使用,截至目前,小区投入使用近2年时间。上述两个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对象主要是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农民、拆迁安置户、渔民及因特殊原因造成住房困难的群体,截止目前,解决了1121户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棚户区改造是省、市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增城区高度重视,2009年至今,增城区共落实棚户区改造项目24个,启动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21368套,建筑面积达308.57万平方米,主要用于拆迁安置和政府性储备用房使用。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首期拆迁安置新社区项目,建设安置房 3099 套,建筑面积28.83万平方米;

广晟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低层职工宿舍共240套,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挂绿湖水利工程核心安置新社区项目,建设安置房14850套,建筑面积244.79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已投入使用棚户区改造住房7816套,切实改善了相关困难家庭及职工的居住环境。

积极完善落实扶贫助学机制

增城区积极完善落实扶贫助学机制,努力推进教育公平发展,确保贫困家庭的学生不因贫失学,确保教育公平,社会和谐。增城区对增城区户籍“持证”困难家庭学生(即持有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或市总工会核发的有效《特困职工证》其中之一)、残疾学生、孤儿学生、农村纯女户(一女、二女)家庭学生、参战涉核人员子女学生以及非“持证”困难家庭学生进行资助;

对普通高中“持证”困难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及家庭贫困证明学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其他类别学生的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职校“持证”困难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其他类别学生的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确保增城区贫困家庭的学生不因贫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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