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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新闻] 增城市获“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示范县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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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0 10: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昨日获悉,在近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增城市获得了“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示范县区”荣誉称号。2012年,市委、市政府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列为2012年民生十件实事来抓,与各镇(街)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下达了扩面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将城乡居保工作列为镇(街)政府年终工作考核重要指标之一。



2012年8月,增城市根据广州市的工作要求,大力整合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下称“城乡居保”),通过层层动员、层层落实、广泛宣传、做好试点、以点带面、扶助参保等方法,在短短4个月内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为农民和城镇居民实现老有所养提供保障。

在推动“城乡居保”工作过程中,增城市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作为宣传媒介,以及派发宣传资料和开设信息网络平台等形式等全方位开展城乡居保宣传工作。其中,印制了26万份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单张派发到社区、村庄和学校,使城乡居保政策家喻户晓;在增城日报上全版刊登城乡居保政策及参保流程;在电视播放短片、专辑等一系列的宣传,使城乡居保政策家喻户晓。

在工作实施方面,增城市以做好试点,以点带面的方式进行。选取了新塘镇大敦村作为城乡居保示范村,制定了一系列参保补助办法,由大敦村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出资补助农民参保。一是对35-59周岁困难农民参保一次性补助2400元;对60周岁以上困难农民参保一次性补助7200元。二是对年满35-59周岁非困难农民,根据其实际缴费月数,按5元/月标准给予补助;对年满60周岁以上非困难农民参保,按照10元/月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最长为15年,有力推动了试点工作开展。

此外,增城市巧借广州市实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东风,通过广州市对口帮扶区和广州市直各有关单位出资扶助的方式,帮助增城市派潭正果小楼北部三镇困难群众缴交城乡居保养老保险费,同时,积极组织增城市有关单位按照北部三镇标准,帮扶中南部六个镇(街)困难群众参保,解决困难群众养老保障问题。

增城市城乡居保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镇街部门积极配合下,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城乡居民积极拥护,确保按时完成了广东省、广州市下达增城市城乡居保参保工作目标任务。截止2012年底,增城市城乡居保参保人数达38.1万人,超额完成了广州市要求参保达到35.6万人的总体指标。其中,16周岁至44周岁城乡居保参保人数17.6万人,超额完成了广州市要求达到的参保指标人数17.1万人,任务完成率达到102%;

45周岁至54周岁城乡居民参保指标人数8.3万人,超额完成了广州市要求的参保人数6.3万人,任务完成率达到131%;55至59周岁城乡居民参保人数3.7万人,超额完成了广州市要求达到的参保人数3.5万人,任务完成率达到105%;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参保人数8.5万人与广州市要求8.5万人的指标人数持平,任务完成率达100%,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养老金,人均养老金达395元/月。市政府累计为广大参保人投入资助资金3.51亿元。(by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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