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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考体育政策出台 体育课成绩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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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19 15: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城日报讯】记者获悉,《2014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意见》正式公布,2014年初一、初二体育课成绩将被计入总分,免考、择考成绩计算方式上有所微调。

统考40分,综合评价20分

2014年中考体育考试安排在4月9日至30日,缓考安排在5月23日。根据《实施意见》,中考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60分,其中统一考试40分,体育素质综合评价20分,计入考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另外,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不计算体育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只计算统一考试的成绩,满分为60分。

统一考试包括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必考项目:800米(女)、1000米(男);选考项目:立定跳远、三级蛙跳、一分钟跳绳、投掷实心球、推铅球(五选一)。普通考生要参加以上2个项目的考试,成绩取2个项目的平均分,再乘以0.4。体育素质综合评价包括:体育课成绩10分,体育运动技能成绩6分,以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4分。

其中,体育课成绩的10分,从只算初二成绩,改为初一、初二各占5分。每学年体育课成绩按《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与健康学业质量评价标准》进行考核,优秀5分,良好4分,及格3分,不及格2分。另外,根据相关要求,广州2014年将对学生进行两项体育运动技能测试,分值由2013年的7分调整为6分,每项测试合格得3分,不合格得0分。

特殊考生成绩计算有变

《实施意见》对特殊考生的成绩计算方式作了变动:其中,对于因身体健康方面的疾病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的免考学生,原来的体育考试成绩按照增城市普通考生体育考试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的,现在上调为按增城市普通考生体育考试最终成绩平均分的85%计算。而对于因身体发育异常等经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增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择考学生,若选择2个项目的考生成绩则将取所考项目平均分,从原来的90%上调至95%;择考1个项目的考生取所考项目得分,从原来的85%上调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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