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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新闻] 原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老下属五旬胞姐过堂 曾供述默许丈夫胞弟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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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4-17 15: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信息时报讯】2015年4月15日下午,广州沙河兆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其连续两任董事长被控单位行贿罪、受贿罪和职务侵占罪,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开庭。该案并未当庭宣判。现年52岁的何月霞,案发前是广州沙河兆联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兆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一同受审的是兆联公司的前任董事长、现年55岁的冼瑞洪。记者庭上获悉,何月霞的胞弟和丈夫都在天河区镇街身处要职。其中,何月霞的丈夫池顺有曾是天河区龙洞街综治办主任。她的胞弟何继雄90年代就担任过兆联公司副总经理。而且,何月霞、何继雄两姐弟与曹鉴燎,还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与胞弟勾结受贿

据悉,何月霞的胞弟何继雄是曹鉴燎的老部下,曹鉴燎在不兼任沙河镇委书记、镇长后,把老部下何继雄提拔为沙河镇镇长,并由何继雄的姐姐何月霞担任兆联公司董事长。指控称,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何月霞与胞弟何继雄相互勾结,经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另案处理)介绍,收受长江实业公司总裁赵汉杰80万元(后退回)。此外,何月霞先后多次收受李国明向其贿送的好处费共计740万元。

单位行贿与职务侵占

据指控,1999年至2014年期间,兆联公司向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贿送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95万余元。另外,何月霞伙同叶卫清,通过合辰公司总经理顾某妍的配合,先后从兆联公司套取了资金510万余元。通过润鸿公司负责人周华某兵配合,何月霞等人又多次以虚开工程发票的方式,从兆联公司套取资金近575万元。

庭审直击:翻供否认受贿罪曾供述默许丈夫胞弟受贿

2015年4月15日法庭上,何月霞面对单位行贿罪、职务侵占罪两项指控表示没有异议,但否认受贿。“我没有做这件事,也没有收到钱。”何月霞说,检方指控她与弟弟、丈夫勾结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情况,她根本不知情。“他们有提出过,但我当时是拒绝了的。”但何月霞在侦查阶段供述中称,何月霞称她对丈夫和弟弟绕过她与对方合作并收受好处的情况,是知情并默许的。

同案人冼瑞洪也认为自己不构成受贿罪,他声称自己离开沙河后向兆联公司报销的3万多元,是发生在沙河兆联公司任上的费用。检方认为,何月霞、冼瑞洪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何月霞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而冼瑞洪未被认定自首。

本案人物关系图

行贿人
●赵汉杰,经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介绍认识何氏姐弟,长江企业集团总裁
●李国明,与何继雄熟悉,私企老板

受贿人:广州市地税局第五稽查局
●简汝坚,局长,收受价值19.8万余元的三幅名贵字画
●罗瑞平,稽查六科科长,收受现金9.7万元
●练惠文,业务二科副主任科员,收受现金36.7万余元、购物卡5500元

广州市建筑工程拆迁有限公司
●吕转红,征拆二部部长,收受现金100万元

相关资料

2014年10月份,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为官近30年的曹鉴燎,历任镇党委书记、三个区"一把手",又官至广州副市长,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中滥用权力疯狂敛财,涉案金额高达近3亿元。以权力为筹码、用经济学思维"运作"腐败产业,曹鉴燎精心营造起一条贪腐产业链:许多地产老板、村官、实权派官员前呼后拥,有人为他买别墅,有人为他建会所,有人充当他的"投资代理人"。

2011年12月任增城市委书记后,曹鉴燎继续如法炮制,在旧城改造中"参股"开发商的项目,并为其改规划、提高容积率。知情干部透露,就在案发前两周,曹鉴燎还主持会议研究决定,一次性出让"三旧改造"土地20多块。增城市一名处级干部说,改造项目原本只需上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但曹鉴燎上任后提出市委书记也要参会。"他借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加班加点搞改造,领导既然拍板,我也只能履行程序,没有办法。"

曹鉴燎到任增城后,曾在一个研讨会上提出,增城要成为广州东部新城副中心,规划要力争做到1000年不落后。如此贻笑大方的观点,却曾成为当地宣传的重点。一些曾与曹鉴燎共事的干部说,曹鉴燎雷厉风行、很有魄力,有些拆迁改造复杂艰难,但在他的强势指挥下很快就完成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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