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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新闻] 增城区荔城街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最高可罚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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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31 21: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2016年1月下旬获悉,2016年,增城区荔城街将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大力打击非法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据悉,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最高可罚2万元;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最高可罚5千元。据悉,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增城区荔城街制定了《荔城街2016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方案,2016年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有三项:

一是依法查处和取缔非法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

二是对持证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和零售)单位,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和设施落实情况,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销售流向和进出库登记情况,有无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假冒伪劣或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有无超范围经营和超量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依法查处在禁止燃放的地点和场所燃放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等烟花爆竹燃放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荔城街还制定了《荔城街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详细说明了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个人的惩罚以及举报违法违规销售、燃放和运输烟花爆竹的奖励。其中,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最高可罚2万元;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最高可罚5千元;擅自将烟花爆竹运入街辖区内的,除没收烟花爆竹外,还要对货主或承运者处以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还强调了村(居)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若对本辖区内存在的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厂房、仓库或小店不检查、发现不报告或者隐瞒的,一经街职能部门或上级职能部门、公安机关检查发现,除对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外,荔城街将依据情况性质对村(居)相关负责人作出通报批评、党纪处分。(by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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