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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措施有六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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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4-6 00: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城日报讯】记者2016年4月4日从增城区食药监局获悉,为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增城区食药监局联合区教育局、增城区公安分局、增城区卫计局等有关部门及各镇街从4月2日起,在增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店)、学校内部及周边食品商店、学校内食品生产企业、学校周边餐饮摊店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

整治行动将按加强引导、疏堵并举、标本兼治、逐步规范、有序发展的原则和要求,积极推进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学校集体食堂、餐饮单位)规范管理工作,使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逐步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落实,安全基本保障”的目标,切实保障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整治措施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摸底造册。由各镇街对辖区内各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业户的基本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分类普查建档,分类统计,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汇总。

2.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设施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基本落实、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经营等,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4.分类整治。一方面,依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监管。增城区食药监局及各镇街将根据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风险较高、影响范围广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高监管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另一方面,落实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整治工作。

各镇街落实辖区内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清理、摸查、登记和通报工作,规范限时出具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协调联合执法,牵头组织对不符合引导办证条件或拒不申请许可证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无照从事无需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行为清理取缔,依法对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为及明知其为无证生产经营食品业户还为其提供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从严查处,对临时搭建的经营场所,属于违法建设的,一律予以查处,防止死灰复燃。

5.严惩违法行为。各部门、各镇街要建立违法行为快速查办机制,细化工作目标,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的处理。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设施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法治意识淡薄,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无证生产经营食品业户,依法取缔,坚决打击,决不手软;对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触犯刑法的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6.疏堵结合。按照加强引导、疏堵结合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研究落实疏导措施,发动社区、村(居)委会做好出租房东和经营业主的工作,动员他们配合整治行动,主动搬迁、置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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