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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新闻] 增城区启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共受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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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5 16: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城日报讯】“启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广州市增城区户籍城乡劳动者申请创业担保政策,力促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程”是2016年广州市增城区民生“十件实事”之一。记者从增城区人社局获悉,2016年1—6月,广州市增城区共受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62人,审批48人,2人已办理银行贷款共15万元。

据了解,为驱动“大众创业”经济新引擎,近年来,增城区人社局、增城区就业服务中心积极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全力打通广州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帮助有意愿、有能力的广州市增城区户籍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各类市场创业主体争取创业担保贷款,努力实现自主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

2016年1月以来,增城区人社局和增城区就业服务中心精细化开展广州市增城区创业担保贷款和有关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的宣传,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认定条件的申领对象开展相关资料受理、审核和跟踪发放等工作。据介绍,凡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广州市增城区自主创业从事个体、合伙经营项目的户籍城乡劳动者以及创业后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大学生(以下简称借款人)持广州市增城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在放贷银行开设账户且三年内无不良信用或违法行为记录,并能提供担保及反担保措施或符合免除反担保条件,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广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人员认定表》,可向放贷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以下简称担保贷款)。

区就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个人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合伙经营项目可依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持有广州市增城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中组成形式为“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按合伙经营项目条件受理)。

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广州市增城区户籍借款人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继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无欠缴利息,且反担保措施继续落实的,可在贷款到期2016年6月下旬1个月向放贷银行提出展期申请,经放贷银行同意后,放贷银行可按规定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担保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

财政贴息实行“先付后贴”,即借款人从取得贷款之日起,根据贷款合同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后,再由放贷银行将财政贴息一次性发放给借款人。详情可登录区就业服务中心官网“广州市增城区劳动培训就业服务网”(http://www.zcldjy.org.cn/news/news-show.php?id=374)查询,也可以到区就业服务中心创业科或各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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