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忘记密码

查看: 2424|回复: 0

[政务通告] 公告:增城区举报无证行医最高奖励三千元 使“黑诊所”无处藏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6-8-12 13:5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城日报讯】举报无证行医除了可帮助有关部门执法,举报人还可获得奖金。记者2016年8月11日获悉,从2016年8月15日起,增城区卫生监督所将实行无证行医举报奖励制度。街坊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合法渠道举报无证行医行为,最高可获3000元奖金。

为加大查处无证行医的力度,拓宽无证行医信息来源渠道,使“黑诊所”无处藏身,增城区卫生监督所出台《广州市增城区无证行医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街坊可拨打举报热线电话(区卫生监督所82753097,增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32855199,国家卫生热线12320)、直接前往或写信函至区卫生监督所(地址: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6号),向有关部门提供无证行医线索。

调查核实后,增城区卫生监督所将依据举报奖励制度的规定,对举报人给予500—3000元不等的奖励。增城区卫生监督所在实施有奖举报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信访保密规定,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和奖励额度等信息进行保密。据了解,无证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场所或个人,或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擅自行医的行为,包括以下六种情形: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
2.使用伪造、变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撤回、撤销、吊销或已经办理注销登记,继续开展诊疗活动的;
4.当事人未按规定申请延续以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予受理延续或不批准延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开展诊疗活动的;
5.行医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擅自行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无证行医行为。
楼主热帖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