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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通告] 公告:增城区荔乡诗社首届“诗赞荔乡”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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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0-24 17: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市增城区的荔乡诗社自成立以来承蒙广大诗词爱好者长期关心和大力支持,使荔乡诗词犹如灿烂的繁星点缀着文学的碧空,尽放异彩。为了传承中华诗词的繁荣与发展,我社特举办《增城区首届“诗赞荔乡”诗词大赛》,现将有关事项知会如下:

一、主办单位:增城区荔乡诗社、广东岭南诗社增城分社;协办单位:增城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增城区老年干部大学、增城区教育工会

二、评委:邀请岭南诗社知名诗人和增城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评审。

三、征稿内容:以诗词艺术的形式赞美增城。(包括:人、物、景、事等)可用古诗词和现代诗。

四、征稿要求:1.参赛作者必须是增城籍户口居民或曾经在增城工作过的人员及目前在增城居住的外籍人士;2.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作品,体材不限;3.每人自选作品不超过三首;4.参赛作品请注明是“诗赞荔乡”诗词大赛,同时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居住地址、联系电话、邮编等,如属于在校学生的,请加注所在学校。5.来稿请用a4纸打印,每首一页,并一式两份,其中一分不留姓名等任何个人信息,以备送评,来稿恕不退还。

五、截稿日期:即日起至2017年1月20日止。

六、评奖和颁奖日期:2017年2月至3月。

七、奖项:1.设中老年组(含成年人及老年人)和青少年组(指在校学生,含大学、中学、小学等)。

2.设古诗词组和现代诗组。古诗词组:中老年组中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青少年组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现代诗组(不分中老年组和青少年组)统一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投稿者只限获一项本人的最高奖。

八、来稿地址:增城区荔城街西角里40号老干部局二楼荔乡诗社办公室。

联系人:李焕章,联系电话:13660858177/金涛,13268092288/李小燕,13928763318

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诗社
广东岭南诗社增城分社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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