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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文坛巨匠陆笙的点滴回忆

12-1-17 07:52|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2481| 评论: 0|来自: 尘梦遥遥的博客

摘要: 陆笙弥留之际,师母打来电话说来看他最后一面吧。我们都去了,握他的手,围着病床喊他,仍然像以前聚会时围着他的样子,只是他已没有侃侃而谈的力气,仅能以最微弱的气息颤动了一下指端,以示他对这短短人生和长长亲 ...

陆笙弥留之际,师母打来电话说来看他最后一面吧。我们都去了,握他的手,围着病床喊他,仍然像以前聚会时围着他的样子,只是他已没有侃侃而谈的力气,仅能以最微弱的气息颤动了一下指端,以示他对这短短人生和长长亲情的留恋。陆笙很快走了,听说肝癌是一种非常疼的病,但他却并没有让人觉得有什么痛苦,之前几天我们还去他家作客,听他讲一些关于医生与病人结缘的故事。

住院一两天后,他走了,走得很安详,这也是亲友们在痛定之时唯一觉得安慰的。为了纪念陆笙,大家纷纷将怀念之情寄托笔端,写了好多纪念文章,并结成多篇在本地刊物上集中发表。我也写了篇《一路走好》,写了自己与陆笙的交往经历,及陆笙一生一路走来对酒、书、碟的“三大好”,喻写他此生虽短,却过得充实而精彩,祝福他此去继续走好,永远幸福安康……



我认识陆笙近二十年,并没有仔细考究过他的人生经历和文学事迹,这次众文友和学生发表的多篇纪念文章,集齐起来,有了一个大概。陆笙原名陆永生,出生于1945年8月29日,广东省新会县崖西南昌村人,后迁居增城。他一生执着于文学,笔耕不辍,是增城文坛的领袖人物,尤其是他的小说创作,一直在省内占有重要一席,出版了《野性的呼唤》、《黑橄榄》、《幽灵敲门》、《岁月场景》等专集,先后获得过“花地文学奖”、《广州文艺》“朝花奖”、广州市“红棉文学奖”、广州文艺奖、广东省第七届“新人新作奖”和增城文艺奖等,为增城争了光。

20世纪70年代,他与多位文友创办了《向阳花》文学刊物,在当时影响很大。他编过剧,当过增城市文联副主席,并从1997年起连续三届担任广州市作家协会副主席,2005年退休,2011年去世,时年66岁。我作为一名90年代初毕业回到家乡的大学生,能够第一时间自然而然地结识陆笙,真是福份。正是他身上那种独有的精神气质和对文学事业的追求,让我愿意学习和追随。

“90年代商品大潮汹涌澎湃,大浪淘沙,文学上只剩下耐得住寂寞的人”(陆笙《花开的声音》)。90年代的中国大地正在走进火热的经济建设中,大批先行下海者已获取丰厚的金钱和利润,成为率先致富和令人羡慕的成功人士,整个人群和人心都在沸腾和躁动,对物质的追求和崇拜成为更多人的精神价值取向。直至今天,物质水平的提高无疑大大改善了我们的生活,但在解决物质基本需求之后,那些更加繁忙的步伐和无休无止的物欲,何尝能够救赎深夜城市某个角落里某个痛苦的灵魂?

有一句谚语:“别走太快,请等一等灵魂”,陆笙就是那个在感情和文学早已被物质世界边缘化的时期,执着于一支感性的笔,轻声告诉这些步履匆匆的行路人:“别走太快,请等一等灵魂”;请在静谧之夜,抽空仰望星空;请选择“诗意地栖居”。陆笙在引导我们走进人生的另一个诗意世界,用文学的感情和眼光关注更真实的人生。而这份底气悟性来自何方?我喜欢观察人,总感觉从事文学艺术的人是要有一定天生天养的,尤其在他年少年青的重要成长期,离不开磨砺,离不开山水灵秀,山区出来的人总会比平原的人更加坚强厚重,也更加高远真诚。

派潭正是这样一个地方。陆笙年少年青时的成长期从没有离开过派潭,他很小的时候即随父母迁居到派潭,1968年他高中毕业后回到派潭,在上九陂大队下乡务农(正是现在著名的国家aaaa级白水寨风景名胜区的所在地),当过最基层的悬壶救世的赤脚医生。陆笙对养育他的派潭至美至善的山山水水、一草一木、风土人情怀有最深的情意,他的赞美之词溢满华章:“青山、绿水、蓝天、白云,晚唱的渔歌、喧闹的码头,红的帆、白的帆。

这不是梦里的人间仙境,是半个世纪前的派潭(陆笙编《梦里的风帆》)”。大山大爱滋养了陆笙的胸襟和精神气质,也给了他最敏锐的文学感触。70年代时,他开始在派潭“起家”,与多位年青文友创办了《向阳花》文学刊物,一时成为当时富有影响力的文学社团,作品极富时代和年青人的气息,产生了一大批青年作家,得到各方高度肯定,成为省里宣传的热点。

从那时在《南方日报》发表的第一篇散文开始,陆笙在文学事业的路途上迈步前行,开拓了一方净土和广阔的文学天地。陆笙的精神气质激励了一批文学追随者,文学写人性,人性从远古修炼至今,可分为三个层次:兽性、人性、神性。我们不可避免人生的本性,却也要趋向神性,完善和超越自我,尽力使自己成为哲学家所说的“近神而居”者,而文学艺术是我们走向神性最好的途径。

我在《一路走好》说过自己是陆笙一路来最好的陪同散步者,正因如此,我拥有更多的机会向陆笙请教,由他谈论他自己的作品,让我能得以了解陆笙小说的一些令人难忘的意境。《野石榴》是我阅读陆笙的第一篇小说,写于1991年,是我所曾读过本地的同时期作品里远远超前难有望其项背的精品,以后读陆笙的其他小说,他以派潭岁月里的山水人情作为素材,笔下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显得如此鲜活和永不过时。

小说里的几个情景让人震撼:二十年前,十四岁的我“看见番石榴林满树石榴胭红如一群纯情少女的笑靥”,于是写下了奠定我一生底色的诗《番石榴飘香季节》,认识了送我《普希金诗选》的杨老师,还认识了美丽的少女阿喜,她家的水果档里有最诱人的胭脂红、黄玛瑙番石榴。“二十年后我寻找故乡如诗如画的番石榴时已不复存在,胭脂红、黄玛瑙已销声匿迹,只剩漫山遍野粗俗的野石榴了”。阿喜后来嫁了像古华《芙蓉镇》里的王秋赦那样的猥琐人物老湖,成了平庸虚胖的生育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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