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兰寺村位于增城市石滩镇三江片区,因该村立村前此处已有金兰寺,远近闻名,惟寺早废,故村以寺名。遗址位于村北高约6米的土墩上,北临刘王涌,旁有小溪,四周是一片开阔的冲积平原,间亦有小土墩。遗址范围长宽达100米。由于旧时在此挖掘贝壳,堆积暴露,遗物散布地表,俯拾皆是。其中遗址的东北部已被破坏殆尽,仅西、南部保存尚算较好,亦被现今村屋与晒谷场所叠压。广东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汇同相关单位,于1958年8—9月间至1961年7—8月的3年间,先后对该遗址进行了三次发掘。 第一次发掘始于1958年8—9月,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与中山大学历史系合作进行。开掘探沟7条,面积60平方米;第二次发掘于1960年8月,由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带领专区、市、县文物博物馆的专职干部进行。开掘7条探沟40平方米;第三次发掘于1961年7—8月,由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与暨南大学历史系合作进行,参加发掘的单位还有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广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增城县文化馆等共31人。开掘探方6个116平方米。 三次发掘共开掘探方、探沟20个,合计面积216平方米,涉及到遗址的多个方位。发现整个遗址的地层堆积情况基本一致,可分为三个不同时期四叠压文化层。在地表深0.25—0.6米的第三文化层,出土有以米字印纹为主要特征的几何印纹硬陶器和釉陶器及碎片,器形多为瓮、罐、缶类。还出土有春秋战国青铜镞、汉代布纹瓦、东汉墓砖、唐宋以后的陶资和瓦片。再往下为第二文化层,可细分为A、B两层。 A层厚0.2—0.75米,出土有新石器晚期磨光的石、骨器和废弃的骨料,石器多为磨光器,是一种先磨光石料,再切割成材,再按器形磨边、角、背、刃的新工艺。器形有斧、锛和磨光的凿、锯、镰形刀、铲、矛、镞、环等。其种类繁多。型式复杂、制作技术优良,是早期石器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的。骨器用兽骨、鱼骨磨光制成。器形有锛、凿、镞、锥、佩牌、珠饰等。陶片都是夹砂粗陶、几何印纹软陶和磨光陶。 器形多是罐、缶、钵的圜底器,还有器座,捻线的纺轮,制陶工具杆、压槌和印模。贝壳以淡水蚬为多,也有鱼、龟、鹿、牛、猪骨。B层厚0.18—0.95米,所出文化遗物和其他遗物均与A层接近,惟几何印纹软陶在全部陶器中所占的比例较之A层更少,而磨光陶则增多。第三层为第一文化层,厚0.3—0.65米,出土有新石器时代中期的磨制石、骨器和废弃的骨料。石器的石料均为灰色的细砂岩和变页岩,全部均是半磨石器,未见通体磨光者。 器形有斧、锛两种。骨器均用牛骨磨光制成,器形有凿、锥两种。陶片全部都是夹砂粗陶、磨光红陶,还出有彩陶,没有几何印纹软陶。器形以瓮、罐、缶类为最多,还有圜底钵、直圈足豆和平底盘。贝壳亦以淡水蚬为多,也有鱼、龟、鹿、牛、猪和象骨。探方中,在2A2B文化层之间有4座长方形浅坑墓,其内保留有完整的人骨架,除M4墓墓主陶部佩戴一件磨光骨牌,右膝旁有一件方格印纹灰色软陶缶随葬外,其余三座墓葬均无随葬品。 在第一文化层的底部还发现有12个柱洞和4个窖穴。柱洞挖入生土中,没有一定的排列规则。洞中为贝壳和红色黏沙土填满,有些柱洞还夹杂有夹砂粗陶片,未见朽木痕迹。窖穴不见炭屑和用火痕迹,当不是火塘,而是用作贮存物品的窖穴。为了更进一步弄清该遗址形成的年代,发掘工作结束后,省博物馆曾将遗址三个不同历史时期的部分出土文化遗物送相关单位进行测定. 经碳14测定,金兰寺贝丘遗址出土的夹砂精陶,彩陶的形成时间是距今6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中期。金兰寺贝丘遗址的发现及发掘,最终解决了此一重要遗址三个不同时期四叠压文化层的先后关系,为广东史前时期考古学的编年序列提供了重要的地层证据。该遗址已于1984年被增城县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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