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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中新"崔与之"力辞高官之原因探微

13-1-15 03:04|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881| 评论: 0|原作者: 陈宪猷

摘要: 崔与之(1158—1239),字正子,广东增城人,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绍熙四年(1193)进士,时38岁。随即被派往广西浔州(今广西桂平县)任司法参军。因其杰出的政治才华,很快便受到朝廷的重用,屡掌淮、蜀帅印 ...
崔与之(1158—1239),字正子,广东增城人,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绍熙四年(1193)进士,时38岁。随即被派往广西浔州(今广西桂平县)任司法参军。因其杰出的政治才华,很快便受到朝廷的重用,屡掌淮、蜀帅印,抵挡金、西夏、蒙古等外族的入侵,为保卫南宋半壁江山立下永垂史册的功勋。

然而,在嘉定十七年(1224),正当他治蜀初见成效,“兵皆足食,蜀赖以全”时(见李昴英《崔清献公行状》),他却“亡归”,“迳归五羊,、自是不复出矣”。(同上)朝廷为此屡下诏令,但与之前后20疏,坚辞不受,以致家大酉叹曰;“白麻不能起南海,千载一人非公谁。”(同上)那么,崔与之这样一位上受朝廷重用,下得将士、百姓拥戴,屡建边功的贤臣,何以坚决引退呢?

以往,论者多以为,此时崔与之已年老体衰,自觉不能承担繁重的公务,于是引退。诚然,崔与之在“辞呈”中有“宿恙日深,百骸柴立。去夏一病,死而复生。虽残息仅存,已成沉痼”之语,(《再辞免礼部尚书》)并自述“怔忡自汗,通夕不交睫。或睡而觉神不附体,恍然久之而后定,此皆垂亡之证”。(《第三次辞免除礼部尚书》)按与之为了抵御外族入侵,前后近30年坚守淮、蜀要地,其生活之紧张,精神之消耗,以致呕心沥血,是可想而知的。

此时,他的身体是明显地比以前差了,这是事实,但并非已达“垂亡”而不能工作的程度。事实上,当朝廷任命郑损接替他的工作,而被金人大败后,与之又一次临危受命,再返四川边关,金兵乃退。以后,在家乡,每当关键时刻,为了保家卫国,他都毅然受命,指挥得当,带领乡亲度过危难。从67岁起至82岁逝世止,他才不再复出。可见,崔与之从嘉定十七年起,以体病,不能胜任为理由,坚决引退,只是一种“遁辞”,而不是真正原因。那么,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应该从下面两个方面加以考察。

其一,南宋朝廷腐朽的官僚制度,宦官当权,政从内出,言路闭塞,忠良受害,贤能之上不能尽展其才。在这么的一种政治环境下,清廉、正直的官是十分难当的。岳飞的受害,即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对此,崔与之是经常感到无可奈何的。所以,他多次指出,当时的政治是“近习之臣,朝夕在侧”,“命从中出,而宰相不与知”。(《宋史 本传》)在朝廷,宰相不能问朝政,国家大权实已旁落在宦官、后党手中。

而在地方政治,则一方面朝廷对地方官员“任之不专,信之不笃”,“宰相欲图边功,诸将皆怀侥幸”,而“忧边之士,剀切之言,一鸣辄斥”。(《宋史 本传》)这种上下之情不通的局面,为牟取一已之利而置国家安危于不顾的腐朽的政治空气,令崔与之深恶痛绝。他不但没有能力改变这个局面,而月.也成为了这种政治的牺牲品。有两件事是使他十分失望的。

一、他根据自己多年与金人作战的经验,“欲依万弩手法,创万马社”,以增强宋军的战斗力,但却遭到奸相史弥远的阻止,不能施行。

二、他深知赵彦呐徒有虚名,“不可付以边藩之寄”,建议朝廷不可委以重任。但朝廷不用与之之议,致使赵彦呐驻守四川,为金人大败。所以,崔与之在刘琸全军覆没后,愤怒地说:“今以万人之命,坏于一夫之手”。(以上均见《广州人物传 本传》)但又感到无能为力,只能慨叹“棋于观局易,药到处方难。休戚君眉睫,安危我肺肝。”(《送范漕赴召》)他看到了南宋王朝病症所在,但无从下药医治,只能忧戚、愤慨而已。

因此,当四川总领杨九鼎遇难,蜀中形势大扰,朝廷委命与之出任“成都府本路安抚使”时,他便情不自禁地说出了压抑多时的肺腑之言:“天下之事,要须中外相应,大小相维,而后有济”;“但恐蜉蚁无援,孤立于万里外,设或中外势不相属,大小情不相孚,或致误事,一身获戾,何足深计。”(《辞免除焕章阁待制知成都府本路安抚使》).

此时,与之已深感朝廷上下,朋比为奸,忠贤孤立无援,每行一事不仅步履维艰,而且极易身败名裂,成为这种腐朽政治的牺牲品。因此,他先是力辞不赴,但目睹金与蒙古的入侵,又只好勉为其难;至蜀中局势稳定后,便又“以疾乞归”。可见,当时的政治气氛,是使与之告退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二,我们还应该看到,与之的辞官,在理宗以前,是时退时出,往往勉为其难,急边事之所急。但理宗以后,他的态度便变得坚决而彻底了,所谓“控辞至十有三疏”,“谢事还里”,“所得祠禄、衣赐,悉辞不受”,“岁仅一再见,未尝一问外事”。(见《广州人物传 本传》)均表明了在理宗以后,他是真正归隐,不参与朝政了。

如所周知,宁宗无子,晚年立宗侄赵竑为太子,竑与后党不协,欲除史弥远等好相。事发,史弥远即依靠后党之力,在宁宗死后,弑赵竑,立理宗为帝。这就是著名的“霅川之变”。笔者认为,这是造成崔与之彻底引退的直接原因。我们知道,“霅川之变”其实是一次弑帝篡权的宫廷政变。从封建正统的儒家立场去看,这是以下犯上的大逆不道的事。

明代宋端仪、黄佐,对比均有精辟的见解。宋端仪日:“奈何黠后权臣,相倚为奸利,子竑废而理宗立,旋又挤竑于死地,三纲沦,人纪坏,国之所仗以为精神气脉者,至是盖已所丧无遗,虽当时名士,往往随世以立功名,大贤君子则有的知其不可而叹息痛恨焉者。南海崔公与之前后辞免至二十疏,虽祠禄、衣赐亦不受,此公微意之所寓也。昔鲁宣公为弑君者所立,公弟叔肸非焉,终其身不食兄禄,与之财,则曰:‘我足矣’,公之心,其叔肸之心乎!”

黄佐则曰:“惟其意有所主,故其出处之际,确乎有定,力而不可移焉。世之评公者,或谓其清风高节,或谓其洪度雅量,或谓其知几知微。要之,皆浅乎哉其知公也。”(以上均见《广州人物传 本传》)崔与之于理宗以后的彻底隐退,代表了封建社会正统儒家对君臣上下的秩序不可僭乱的基本观点和道德观。尤其是理宗以后,理学的统治地位得到了明确的肯定,故尽管与之对理宗的登位内心有所不满,而朝廷从维护三纲五常的理学正统地位考虑,仍给予他崇高的社会地位,“以观文殿大学士提举洞霄宫”,以功臣、元老的资格安享晚年。

然而,平心而论,笔者认为,崔与之在理宗以后的告退是颇为欠妥的。儒者素来主张临大节则“知其不可而为之者”(《论语 宪问》),亦主张在“为仁”之际,应懂得“权变”,如“臣不得犯君”这是儒家的基本纲常原则,但当桓公杀公子纠而自立时,管仲却以当时国家利益为重,敢于违先君之命而相桓公,挽救了齐国的危难,孔子即赞之曰“如其仁,如其仁”,“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衽矣。”(《论语 宪问》)与之处理宗之际,国难当头。

他面对的政治现实与管仲十分相似,但比起管仲来则却是较有差距。管仲是大事不乱,小事不较,而与之则是不尽相同。所谓大事者,乃国家民族的安危;所谓小事者,对大事而言,则是谁当皇帝。故与之在理宗登位后,对“出、处”的抉择上,即使与后来的文天祥、张世杰等相比,未免有一定的距离。

当然,与之的隐退,主要是表示他对朋党个人,尤其是篡权夺位的奸相、后党的无声抗议,其爱憎分明的立场是应肯定的;但他只知其一,未知其二;只知其小,未知其大。笔者认为,其如此隐退,在他的一生中不可避免地留下了说不清的避憾。他经常以“黄花晚节香”警惕自己,但他的隐退,无疑是为自已过去光辉的一生抹上了一道无法驱散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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