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请 登录 或 马上註冊

增城视窗 首页 资讯 政务文宣 查看内容

增城市1800个单独家庭可生二胎 符合条件者需先审批再怀孕

14-4-4 17:11|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1408| 评论: 0|来自: 增城日报

摘要: 2014年3月27日起,广东省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3月31日上午,增城第一份“单独两孩”申请由荔城街计生办受理,“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在增城市落实,提倡了30多年的计划生育铁律终于有了融冰的迹象。增城市计生部 ...


各方观点

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部署,是适应广东省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广东省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有利于广东省逐步实现国家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有利于广东省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热点问题解析

1.已怀二胎单独家庭需在6月30日前补办手续,逾期按相关规定处理:生育第一胎子女未按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生育的,由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责令限期补办。符合再生育一胎子女条件,但未经审批而怀孕的,应当补办审批手续;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征收百分之二的社会抚养费。

2.兄弟姐妹已夭折的也算独生子女:广东“单独两孩”政策对独生子女定义以国家相关定义为准。政策明确:“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3.怀孕8、9个月的怎么算?政策实施前出生的算超生:对于符合“单独两孩”政策,但在政策落地前怀孕的妇女,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省会为这些人制定人性化的过渡政策,不算违法生育。但在国家政策出台之后、广东的政策实施之前这段时间出生的,比如说2014年1月、2月出生的,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广东政策实施前生育的都是违法的,将依法处理。”

4.“单独两孩”不设间隔期:“‘双独两孩’广东已取消间隔期,‘单独两孩’我们给省人大的建议中,也没有设置间隔期。”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生完二胎后会建议进行上环或结扎,但没有强行规定,这在之前的省人口计生条例中已有规定,本次也没有进行新的修改。

5.符合条件的,需要进行申报和审批才可以生: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从2003年开始,育龄夫妇登记结婚后会领到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随后系列内容都通过该证申报,“生育一孩时,要向卫生计生部门登记,而符合‘单独两孩’的,也要做这方面的登记,同时进行审批。”有关负责人表示,“单独两孩”的办理流程和“双独两孩”一样,生二胎都属于照顾生育,需审批才可以。

6.“单独两孩”政策不适用于再婚家庭:再婚家庭涉及以前已有的生育行为,其适用“单独两孩”政策相对复杂。对此,拟明确对再婚夫妻,一方或两方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条例第十九条的二、三、四项执行,不得重复。即一方在再婚前已有一孩的,再婚后夫妻只能生一胎。

7.以下8种情况可生二胎:依2014年3月27日起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符合以下8种情况可生二胎:

(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12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

  • 广州市增城区香蕉产量的气象预报模型 为乡
  • 试探广州市增城区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和对策
  • 广州市增城区41个气象观测站2011—2021年强
  • 从深山非遗到网红打卡地 增城区派潭镇背阴
  •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五一"首日迎客6万人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