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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遇车祸受伤后 有人冒名在增城打官司骗钱 竟然顺利二审拿到赔偿费

14-5-23 05:06|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1002| 评论: 0|来自: 羊城晚报

摘要: 今年52岁的广西男子胡朝荣,至今时常拄着拐棍出现在广州法院的上访队伍中。4年前他驾驶摩托车跌入施工坑中致残,交警认定公路公司担责三成。可当胡朝荣因伤返回广西治疗后,在他本人没有签字委托的情况下,他的医药 ...
今年52岁的广西男子胡朝荣,至今时常拄着拐棍出现在广州法院的上访队伍中。4年前他驾驶摩托车跌入施工坑中致残,交警认定公路公司担责三成。可当胡朝荣因伤返回广西治疗后,在他本人没有签字委托的情况下,他的医药费官司却在增城法院被所谓的“代理人”发起,“代理人”最终还顺利拿到了1.5万元赔偿款。胡朝荣后来通过报警、信访,法院总算为他追回了这笔款。但由于冒名官司并没有被撤销和纠正,他后续的系列官司因而受到了影响。

惨剧:骑摩托跌进施工坑致重型颅脑损伤

今年52岁的胡朝荣是广西兴业县人。从2000年开始,他和多名家人都在广东增城白江村打工。案发前胡朝荣经营摩托车搭客生意。2008年2月17日19时许,他驾驶摩托车去妹妹家中,途经荔新公路太平村施工段时,跌进施工坑摔伤昏迷。交警到场后,胡朝荣被送往增城市中医院救治,被诊断为急性重型颅脑损伤、颅骨骨折。

由于伤势严重,他后来被转往广州军区总医院住院治疗,住院24天后碍于医药费较高,被家人送回了广西玉林当地医院继续治疗。增城交警对事故的认定结果是,胡朝荣没有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事故的主因;荔新公路公司在施工点来车方向的安全距离外没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是事故的次要原因,应担责30%。

奇怪:药费官司被人冒名发起手续竟然齐全

胡朝荣说,他受伤回广西治疗后,留在增城继续打工的妹夫黄文龙,听一名叫“蛇仔”的中间人介绍,对方在政府单位有人,只凭医药费单据等材料,就可以帮他讨回医药费,“不用打官司那么麻烦”。妹夫黄文龙于是将胡朝荣的一堆病历、药费单等材料交给了“蛇仔”。但“蛇仔”收了材料后就失去了联系。

由于担心“蛇仔”拿着材料去冒名打官司,胡朝荣的妻子后来亲自前往增城法院查问,得知丈夫胡朝荣的医药费索赔案果然已到了法院,一审都宣判了,并且转到了广州中院二审。增城法院告知,案件是由一名叫“高雄”的增城当地男子以胡朝荣代理人的身份发起,委托手续齐全。胡朝荣的妻子随后前往广州中院查询,被告知二审已经开庭,且二审代理人也是“高雄”。

追回:报警后1.5万元赔偿款返还当事人

广州中院工作人员提醒胡朝荣家人,如果他们认为案件可能存在代理人委托手续造假,可以由胡朝荣本人尽快委托一名新的代理人,再来法院对质查明真相。此后,胡朝荣的家人火速赶回广西,在老家由弟弟胡日平作为胡朝荣案件的代理人,签了委托手续,并到广西玉林办好了公证书。

但胡日平告诉记者说,法院后来并没有通知他继续开庭,他只是将新的委托手续寄了过去。跟涉嫌造假的代理人“高雄”的对质没有成功。2009年8月,仍处在休养阶段的胡朝荣,在广西老家接到了广州中院寄达的二审判决书。该二审判决维持了增城法院的一审判决,判处增城荔新公路公司存在责任,需向胡朝荣赔偿医疗费等约1.5万元。

等到2010年5月,伤势好转的胡朝荣和家人回到广州,到增城法院询问案件执行情况时,工作人员说二审判决生效后,1.5万元医药费赔偿款已由代理人“高雄”领走。执行阶段的委托手续齐全,“高雄”向法院提供了有胡朝荣签字的委托书。胡朝荣和家人于是报警,并多次前往法院、街道办信访。后来,增城法院重视了该问题,将1.5万元医药费从“高雄”手中追回,并发还给了胡朝荣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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