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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DJ梁子宁谈增城新塘警察和G4记者的冲突:别让“第四权力”变成恶势力

14-8-13 10:50|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7136| 评论: 1|原作者: 梁子宁

摘要: 993电台DJ梁子宁在微博所言:“我有话说——评增城警察记者冲突。写是有自我压力的,因为同城媒体本台节目,也许会有相识误解我动机,以至不必要的麻烦。但就因为是媒体人,讲真话,最重要,否则就和我们所揭的黑没 ...
993电台dj梁子宁在微博所言:“我有话说——评增城警察记者冲突。写是有自我压力的,因为同城媒体本台节目,也许会有相识误解我动机,以至不必要的麻烦。但就因为是媒体人,讲真话,最重要,否则就和我们所揭的黑没区别了。自问已力求客观公正,如有得罪,海涵,对事不对人!”是的,对事不对人!
            
这个话题其实昨天就已经爆出,友人说你有本事不说,我忍了一天,主要是我要等多个信息源的不同声音汇集,作出一个相对公正的判断。今天基本可以谈一谈了,当然,不知道真实情况的我,在双方均声称“真实情况”的不同角度视频面前,也只能是尽我所能地相对公正,不能保证。

其实双方都是普通人,没有可能无端地吵起来,所以其实我一直在等原因,这个原因至今语焉不详。最早播出的片子几句带过,后来直接湮没于众声喧哗当中,但引发起双方爆发的原因,不是更值得深究吗?但也许双方都太想赢了,针锋相对的多,理性客观的少了。

到底是什么事,会让同样是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和记者爆发这么大的冲突,双方的脾气和表现也像愤怒的雄鸡呢?我不知道。所以我天然地没有办法完全相信那条一开始就是警察发飙的片子。综合起来看,其实从双方的角度出发,我不认为他们任何一方有错。警察使用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力,记者追逐真相,那我们不妨把事件套进相应的已有的法律框架里去看看。

媒体是备受推崇的“第四权力”,有“无冕之王”的美誉,也因为此,很多新闻人习惯性地把自己放在了过高的位置。为民请命?你的责任只是反应事实和追寻真相,你是记者,不是蝙蝠侠。即便你是蝙蝠侠,看过电影的都知道蝙蝠侠的做法其实是犯法的,他在缉捕犯罪者的时候,自己也是通缉犯。

新闻记者常常强调知情权,但其实知情权和所有事情一样,都是有边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向警方了解案情,那是律师的工作,可不是记者必然拥有的权利。拿着摄像枪带着投诉人,充当着保护者的身份进入派出所向警察要求披露,本来就没有法律依据,警察也没有披露的义务。

另外,警察要求记者示证,事实上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当记者没有采访证明,也没有以公民的身份通过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要求知情权,等于没通过任何的程序直接冲进代表国家公权力的场所进行质询,如果警方慑于媒体的力量轻易透露,倒是有些玩忽职守。因为如果任何人都在没有任何证明的情况之下这样做,那我们每一个人的安全倒还真是没有保障了。

人人都是记者,那犯罪分子也可以是。我们可以认为警察反应过敏防卫过当,但他的确可以解释为怀疑你进行非法活动要求查证。当然有人提出说,团队里面有人出示了工作证,但是,那就只有那一个人可以申请采访,不代表他就能无条件得到相关信息。搞不好如果那是案情侦破过程中的机密呢?假设那位向媒体求助的人本身也许并不干净呢?当然提到证件,做媒体的,也许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警察没有程序上的过失,如果说错,错就错在他脾气太坏,情商太低,脾气发出来了甚至动手了,那就是言行不当,内部处罚少不免。但又是谁,让媒体在采访中如此失却尊严?老实说,没有证件证明身份,警察怀疑你是假记者,虽说听起来有些过分,却不无合理之处。只是现在的媒体从业员,能有多少个拥有证件能证明自身?

是行内早习以为常的因为大量的实习生和临时工肩负最大量最繁重的职责的所谓现实客观情况吗?那是电视台管理的问题?但是否电视台发给的证件就真的有效?资质确定的权力掌握在主管部门手上。那为什么可能从事了这个行业十多年的人可能仍然没有证件?资质的鉴定和考核程序是否合理?

到底相关主管部门是如十八大以来领导人们所说的服务型政府,还是依然存在懒怠的现象?甚至过高的门槛和复杂的程序会不会让人怀疑到权力寻租这样的敏感话题之上?瓜田李下,改善的空间,确实良多。这位警察被官方宣布停职了,但我仍然认为他的行为虽然略过了火,却对得起自己身上的那身警服。

同样,记者在也许不知法或者法律困境下,也尽到了他职业上的责任。我们一直听着说着法治,可这明明就是一个漏洞而让两边爆发了冲突,在法律框架上讲,甚至理亏的应是记者一方,可他们却赢得了很多对情况不甚了解的欢呼呐喊。各位,在呐喊的时候,能否稍微放下本身的爱恶立场,放下可能因为过往的事情而造成的成见,就事论事?

在法律完备,而且双方都尊重法治的情况之下,两方面都能赢回自己的尊严。而现在,总是通过媒体这种“第四权力”,用非常规的方法解决。总是说想看到一些社会不公平和黑暗的现象被媒体揭发而大快人心,但这种爽,很像平日五姑娘能帮到你的那种,实际上却并没有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媒体培养出来的,到底是民主,还是民粹?

媒体是监察,却绝不是警察。在民意力量之下媒体的强大,甚至让公权力都为之害怕。身边有在政府机构工作的人都多次表示,不害怕采访,但很害怕媒体提要求,因为有时明明是他们按规定做不到,又不能拒绝,因为一播出就是麻烦。这次有个不怕死的,惹上一身麻烦。

我们应该为媒体的落力监察鼓掌,却不应鼓励媒体总是用超越一切直捣黄龙的方式解决问题。否则,事成了,看客爽了,但第四权力挟民意的强力打破平衡,与靠武力靠关系靠黑金的恶势力,在解决问题的上,又有什么太大的区别?第四权力的本意是制衡,不是强权,因为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任何过大的权力,都是不可信任的。

因为超越式的解决问题,败类医生的行为被放大,在医学知识不对等的情况之下,客观上加剧了医患关系的对立,志愿行医的人越来越少。我可不想因为要捕捉害群之马,在法律知识不对等的情况之下,警民关系也对立了,连警察也成为不受欢迎职业,到某天遇到伤害叫不来警察找不到医生,那才是真正的恐怖。当然,我相信,会有办法,让记者采访得有尊严,也让警服穿得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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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平则鸣 14-8-14 06:51
不流芳百世,也要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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