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老有所养,更要老有所乐 建设养老服务体系,首先要做到老有所养,解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问题。目前,有一部分享受服务的老人的日常生活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让他们得到更多物质方面的帮扶,以解燃眉之急,这较为重要。随着社会保障制度和养老政策的不断完善,相信增城老人的晚年生活会越来越有保障、无担忧。老有所养固然重要,但老有所乐才能体现出老年人的幸福指标。 一些年轻人因生活压力而忽略了对老人的关爱,照顾老人时也显得力不从心。有的老人在子女离家后,因独守“空巢”而感到郁闷、沮丧、孤寂,加上缺乏个人特长、爱好,生活百无聊赖,精神非常压抑。对子女而言,常回家看看,陪父母聊天,关心父母的日常生活应该成为一种常态。现代通讯技术发达,子女外出工作无法常跟父母相聚,可常和父母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分享自己在工作中的见闻和趣事,对于父母来说也是一种精神慰藉。 少部分年轻人与父母沟通的方式欠妥,效果不甚理想,若能专门有服务于两辈人的沟通方式的志愿服务,改善他们的沟通技巧和沟通频率,这对老人的晚年生活来说无疑是有很大好处的。同时,相关部门为广大老年人提供适合的健身娱乐场所,开展各类老年人体育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才能让老人们真正老有所乐。 服务链接:增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南 ●服务对象及分类:具有增城市城镇户籍并在增城市户籍区内居住的60周岁(含60岁)以上老人。1、“三无”老人。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增城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80周岁以上(含80岁)独居或者仅与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老人。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中独居或者仅与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老人,100周岁以上(含100岁)的老人。 ●服务标准和内容:政府采取补贴的形式为不同类别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分别提供折合价值人民币400元/30小时、300元/20小时、200元/10小时的服务时间,具体提供的服务有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心理咨询、精神慰藉和临终关怀。 ●申报流程:个人申请——填表——社区居委会初审——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审核——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审批——享受服务 ●须提交的材料:(1)《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2)《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证或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一份。80岁以上独居老人、100岁以上老人需由各所属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 ●办理时限:社区居委会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上报,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上报,增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服务方式:增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审批完结后通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由其按审批内容和服务通知单的服务开始时间,及时组织人员上门签定服务协议和提供服务。服务对象接受服务后,反馈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