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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抗日国民兵团的始末历程

10-11-9 05:03|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2745| 评论: 0

摘要: 根据增城老人"肖衍年"的抗日时期的珍贵回忆,让我们可以间接了解到那个动荡的抗日年代,增城曾经有过这么一批抗日杀敌的国民兵团,和当时增城人的抗日思想面貌和抗日杀敌情况!使增城市人民加深了解"落后就容易 ...
      根据增城老人"肖衍年"的抗日时期的珍贵回忆,让我们可以间接了解到那个动荡的抗日年代,增城曾经有过这么一批抗日杀敌的国民兵团,和当时增城人的抗日思想面貌和抗日杀敌情况!使增城市人民加深了解"落后就容易挨打"的事实。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谨记增城抗日时期,那群为了增城今日繁荣安定作出牺牲的抗日革命前辈。同时铭记只有增城市安定团结才有更大的发展。
 


      
       抗战初期,国民党政府一度推行所谓全民皆兵制,在全国各县以组训统率民众武装,编成国民兵团,这是抗日自卫的形势所需要,也是完善兵役制度的要求。当时增城属战地县份,故称战地国民兵团。笔者曾长时期在该团团本部工作过,现就其始末经过,概况忆述如下:
 
一、沿革
 
         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即抗日全国总动员之初,县设有兵役科,掌管兵员征集事宜。1937年“七七事变”后不久,广东成立民众抗日自卫团统率委员会,县、区亦设有统率委员会,编组民众抗日队伍。当时增城县的民众抗日自卫团统率委员会主任委员是周天禄①,副主任委员袁大远,曾编成了一个常备大队,有的区也编有一个常备中队。1938年10月日寇攻陷增城,县府及统率委员会均撤至东洞。由于周天禄掌握着地方上大部分武装力量,1939年初广东省主席李汉魂委他为增城县县长。与此同时,一面奉令取消民众抗日自卫团(因统率委员会是广东省的单行法),一面奉到组设国民兵团的命令(这是当时蒋中央规定全国性的编制)。

           由此在抗日自卫团的基础上,组成了增城县战地国民兵团,由周天禄兼团长。该团上属惠龙师管区司令部——省军管区司令部(初期还曾有东莞团管区一级)。其下除直属自卫队两个大队(后一再缩编为两个中队)外,各乡均设有乡国民兵队(分壮丁队、常备队、预备队,按各乡不同情况编成组织系统),乡公所并有一个常备的自卫班。此乃按当时战地县份国民兵团的组织形式所编成,直至1945年底抗战结束后,才分别裁并,全部撤销。

二、兵团部人事概况

         县战地国民兵团设立团本部,规定县长兼团长,另设专任副团长(中校级)一人,由省军管区司令部直接委派;团副(少校级)一人,初定由县府军事科科长兼任;1943年又定为副团长兼县府军事科长,团副改为专任;副官一人辅助团副搞编训和人事常务工作,事务员掌管饷械等项;书记、习书各一人,勤务通讯二人。先后兼团长的有:周天禄(1940~1941春)、陈殿杰(接至1943夏)、李友庄(接至1944冬)、邓琦昌(接至1945年底)。兼任副团长的有郑沛凡、祁克武、张济安(代理)、刘沛然、钟凯、巫擎、韩英强等。团副亦多由省军区司令部派下,视兼团长的权力背景,也偶有保荐派用的。但仍须先行报请军区发委,先后充任团副的有:吴健全、吴轩芬、李耀麟、李惠杰、罗寿清等人。其他从略。

         另值得一述的是:由于黄团长与副团长的任免多由不同的后台支撑,所以互相掣肘,勾心斗角,权利是争。如:副团长钟凯想要用个亲信当中队长,副团长陈殿杰不同意,就大闹别扭,形成团部与县府的不团结;又如副团长巫擎在多征自卫队新兵捞取油水问题上,与兼团长李友庄亦互相发生争斗,因前者的后台是李汉魂,后者的后台是余汉谋,最后迫得巫擎向省军区请调别县而去。随而派来接替者韩英强因与兼团长有旧同事关系,尚能比较统一事权,但过后一年多,整个兵团部随抗战的结束而奉令结束。

三、团属自卫队的组织和任务

         1938年10月,增城大部分地区沦陷于日寇,县级机构初撤至东洞时,民众临时组成的抗日自卫武装队伍曾一度编成两个大队;至1939年底整编为一个自卫大队,直属于县国民兵团。当时的大队长是廖桂桃。但粮饷来源日趋困难,到1940年底乃裁撤大队部,缩编为两个自卫中队。一中队驻东洞墟,担任县府外围的警戒任务,维持东洞高滩一带治安与下乡勤务;二中队驻背阴,主要担任县府、粮仓、监狱之守卫工作。至1942年秋以后,一中队调驻正果墟,维持该地区的治安和交通,兼配合缉查走私,协助征收粮税等任务。每中队设中队长一人,分队长三人,司务长、文书各一人;士兵的编制是126人,但实际都不到100人,有时还只有六七十人。

           兵源由各乡按人口比例征集。当时18个乡,每年各须征调12~16人不等,每名还要附带服装费一套。(价款记不清,由乡公所统筹缴交)服役期一年,期满轮换,可以自愿留队,但一般都要求退伍归乡。有想再当兵者,就得与乡队长联系,顶替新应征的名额,获取新应征补贴费(多以稻谷几担计算)。1945年9月日寇投降后,县府及兵团部曾派员率队至新塘镇,将日伪县政府的公物武装接收过来,收编了一个伪警察中队。至1945年底调回县城,连同上述两个自卫中队,一并改编为县警察队,统属县警察局系统。
 
四、国民兵基属组织

          增城当时虽有一、二、三区之分,但二、三区均属沦陷区,一区亦只剩半数乡较为安全,故区一级不设国民兵机构,各乡——基本只18乡设乡国民兵队,全乡适龄壮丁(18~45岁)均编入队伍,以每保一分队为原则。保长兼分队长,乡长兼乡队长。并设有专任乡队副一人,由兵团部挑选合格人员充任,平时掌管国民兵的组训征调等事宜。队兵武器由乡队长就地将公械和私械调配使用。但因当时我县属游击区,防军六十三军在我县大张旗鼓掀起组织随军杀敌队②,当时有武器的群众,很多参加这个杀敌队的活动。因此乡国民兵队除每年循例抽调十余名,到县自卫队服役外,编组上已有名无实,更谈不到训练。惟每乡抽编一个常备自卫班,执行乡公所之通讯、警卫、侦察等勤务,较见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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