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把股份制引入土地制度建设,建立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把农民承包的土地从实物形态变为价值形态,让一部分农民获得股权后安心从事二、三产业;另一部分农民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实现市郊农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公有制与市场的深度融合,促进和集体经济的发展。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什么要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耕地的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营企业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通过规模经营,有利于创建优质的农产品品牌,利于政府加强指导和管理,利于安全生产优质农产品,大幅度提高农村土地经营效益。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的体现,能够促进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有序进行,能够真正激发农业企业、种粮大户、农民等发展农业生产,特别是提高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二、通过政策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出台奖励政策,财政鼓励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化流转。从2009年开始,增城区开始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贴政策,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2009年至2014年共发放土地流转农户补贴3796.91万元,累计惠及农户54488户,全部通过“一折通”形式由财政直接划拨发放到农户存折上。 (二)2015年底,广州市和增城区出台新的土地流转补助政策,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助的扶持力度。根据《广州市农村土地流转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经过增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增城区印发了《增城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助奖励实施细则》。 2015年广州市增城区第一批符合广州市土地流转经营权流转财政补助条件的土地流转面积8078.42亩,补助资金总额为3306794.9元。其中,农户补助资金为2423526元,惠及农户3387户;300亩以上经营大户11个,奖励资金为519740元。第二批符合广州市土地流转经营权流转财政补助条件的土地流转面积2622.872亩,补助资金总额为1167178.04元。其中,农户补助资金为524574.4元,惠及农户909户;300亩以上经营大户3个,奖励资金为262287.2元。 三、申请补助奖励的注意事项 (一)农村集体统筹的土地,或流转农户(转出方)委托农村集体统一流转土地的,农村集体须通过广州市增城区镇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进行公开、公平交易,并签订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办经营权流转合同。 (二)凡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补助、奖励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补助、奖励资金,取消该农户5年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财政补助资格,取消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镇(街)当年应奖励的款项,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对负责财政补助、奖励资金管理的部门领导、经办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在审批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承担连带责任。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增城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补助奖励实施细则(摘要)。 第一章,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和方式 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和平等协商原则。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坚持流转后不得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损害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流转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严格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 版权声明:“增城视窗”(520zc_com)是广州增城最大的本地门户平台,本地特色明显且资讯丰富及时。微博和微信认证号:增城视窗;客服qq:945753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