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4日,广州增城市国土及城管部门出动百余人,以“违法用地”为由拆除了该市新塘镇一处由某公司投资建设的马厩.17日,增城再次动用500多名国土、城管、公安等执法人员,以“违法用地”为由强拆了距马厩百米的建筑群,该建筑系上述公司耗资千万元建造.

根据官方的认定,此建筑群涉嫌存在大面积违法用地行为,投资兴建此建筑群的某公司对此并未否认,以赶工期为由,没有及时补办土地使用等报批手续.如此看来,一切似乎没有悬念,既然没有办理土地使用等报批手续,依法论定是存在违法用地行为.但就是这样一处违法建筑群:它曾是亚运期间用于马术比赛的马匹隔离检疫场,它曾服务于中国赛马代表队,它曾经历过相关专家的认证,并因在亚运期间的出色表现曾得到过官方的热情褒奖.
更让人不解的是,工程之所以得以迅速上马,是因为该公司曾“接到任务”,后来也经过当地政府的多次协商才得以完成任务.既然手续不全,为何在开工建设之初相关部门没有及时督办,反而提供各种方便以“赶工期”,开工之后,也一直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协调和支持?在记者的调查中,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却表示曾向该公司发出不下10次警告、整改通知,但在问到是在何时发出警告时,该人员却以当事人不在进行搪塞.
过了“服务亚运”的河,就要拆了“非法用地”的桥,貌似正义,却实在非光明正大之作为.如此轰轰烈烈,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毕竟这建筑耗资了数千万,虽然没花纳税人的钱,但也是社会财富.当然此举更大的硬伤还在于,如此过河拆桥可能对社会重建造成极大的阻碍.
熊培云先生在《重新发现社会》一书中提出,应通过重建社会秩序,培养社会资本,形成社会的多维度发展.培养社会资本有赖于政治力量的退守,尤其是减少对社会资本的权力干预.投资兴建服务亚运的建筑设施,这本是社会资本发力的绝好标本;如果权力能够珍视如此可喜形势,将在与社会资本的良性互动中得以共赢;然遗憾的是,权力并不能坚守道德底线,仍然未除暴戾任性之恶,以如此伎俩肆意吞噬社会资本.权力如此失范,社会秩序何以得以重建,社会资本又何以得到培养和发展呢?
要说这处马厩是“违章建筑”,确实也说得过去,因为它是在“未取得国土、规划、建设等政府职能部门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占用18.3亩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但问题在于,这样的大型“违章建筑”是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建筑的.2010年3月24日,增城市政府曾专门在现场召开了协调工作会议,广州亚组委、增城市政府及当地的畜牧兽医局、环保局、新塘镇等领导均参加了会议.会议同意将该马术场作为广州亚运会马术比赛境内马匹隔离场,增城市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和协助.
退一步说,即便是政府这种许可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那么,政府允许其建筑“违章建筑”也存在过错,政府也无权在没有给予任何补偿的情形下,强制拆除马厩《行政许可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这一条规定的就是“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政府专门开了协调会进行支持,政府明摆着是默许其是合法建筑,是准许建筑的,当然也应适用“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当需要跟公民讲法律时,政府却不讲法律.但是,当公民已经耗费巨资来建好马厩后,此时,政府就要讲法律了,以没有获取土地使用权证等为由,要拆除“违章建筑”.如此政府,离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很远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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