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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增城区来穗随迁子女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积分制热点问题解答

20-4-15 04:05|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1180| 评论: 0|来自: 增城教育局

摘要: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起始年级(小学 ...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申请人2020年4月28日起可登录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办理工作流程图)


1.申请积分入学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1)非广州市户籍在增城区居住并在广州市范围内就业(创业)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3)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于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4)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已有核定积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辖区内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2.参加积分入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个人申请市级积分材料:请按照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指标认定及申请材料一览表相关要求,并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2)申请积分入学材料:申请人随迁子女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随迁子女出生证图片,积分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若使用积分申请人配偶合法稳定住所,请再提供配偶身份证(正反面)、结婚证等图片,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在增城区积分制入学系统上传;合法稳定住所请提供以下其一材料:

①自购或自建房产请上传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材料;

②居住出租屋,须提供住宅类出租屋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③居住用人单位宿舍,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单位宿舍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其它合法权属证明)、劳动合同,且居住证明与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一致,居住证明要有经办人姓名、电话、单位公章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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