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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关于国际顶尖人才和国内高端人才部分奖励增加信任制申报的公告

22-2-17 12:08|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1101| 评论: 0|来自: 增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摘要: 从2022年2月17日起,广州市增城区国际顶尖人才和国内高端人才免租入住人才住房事项和创业支持事项将增加信任制申报方式,即只需在政策申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上传《个人承诺书》便可获得政策享受资格,申报材料 ...
从2022年2月17日起,广州市增城区国际顶尖人才和国内高端人才免租入住人才住房事项和创业支持事项将增加信任制申报方式,即只需在政策申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同时上传《个人承诺书》便可获得政策享受资格,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后补。申报工作常年受理,欢迎我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国际顶尖人才奖励支持事项。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城区人才奖励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增组通〔2019〕46号)第三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国际顶尖人才可享受:

1.全职工作人才。

(1)住房政策。免租入住最高300平方米人才住房,在本区工作满10年后获赠所住人才住房;不选择人才住房的,可申请安家补贴最高500万元,分10年等额发放。
(2)子女入学支持。义务教育阶段人才子女可自主选择就读区内公办学校;选择就读广州区域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给予学费40%的资助,资助总额最高100万元。
(3)个人贡献奖励。按奖励年度人才在本区缴纳个税金额20%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5年,每年不超过200万,奖励总额最高1000万元。
(4)创业支持。创办企业的人才,为其提供最高1000平方米企业用房,免租3年。
(5)配偶就业支持。人才配偶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可根据人才意愿按规定调动到本区工作。属其他情况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社会岗位,直至其就业。

2.柔性引进人才。

(1)住房政策。服务期内免租入住最高150平方米人才住房。
(2)子女入学支持。义务教育阶段人才子女可自主选择就读区内公办学校;选择就读广州区域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给予学费40%的资助,资助总额最高50万元。
(3)个人贡献奖励。按奖励年度人才在本区缴纳个税金额20%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5年,每年不超过40万,奖励总额最高200万元。
(4)配偶就业支持。人才配偶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可根据人才意愿按规定调动到本区工作。属其他情况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社会岗位,直至其就业。

(二)国内高端人才奖励支持事项。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增城区人才奖励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增组通〔2019〕46号)第四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国内高端人才可享受:

1.全职工作人才。

(1)住房政策。免租入住最高150平方米人才住房,在本区工作满10年后获赠所住人才住房。
(2)子女入学支持。义务教育阶段人才子女可自主选择就读区内公办学校;选择就读区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给予学费40%的资助,资助总额最高标准20万元。
(3)个人贡献奖励。按奖励年度人才在本区缴纳个税金额20%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5年,奖励总额最高标准200万元,每年不超过奖励总额的五分之一。
(4)创业支持。创办企业的人才,为其提供最高200平方米企业用房,免租3年。
(5)配偶就业支持。人才配偶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可根据人才意愿按规定调动到本区工作。属其他情况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社会岗位,直至其就业。

2.柔性引进人才。

(1)住房政策。服务期内免租入住最高110平方米人才住房。
(2)子女入学支持。义务教育阶段人才子女可自主选择就读区内公办学校;选择就读区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给予学费40%的资助,资助总额最高标准10万元。
(3)个人贡献奖励。按奖励年度人才在本区缴纳个税金额20%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5年,奖励总额最高标准100万元,每年不超过奖励总额的五分之一。
(4)配偶就业支持。人才配偶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可根据人才意愿按规定调动到本区工作。属其他情况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推荐社会岗位,直至其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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