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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法院:不局限于法条列举式的家暴行为认定 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

22-8-10 07:00|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463| 评论: 0|来自: 增城法院

摘要: 2022年8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南都记者了解到,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增城法院”)在推动落实人身安全保护 ...

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绿色通道,与区妇联建立“转介”机制

为最大程度地在短期内保护受暴人员,增城法院积极打造了“增心为你”心理咨询工作室和“增心为你”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从心理和教育角度出发及时发现和预防家庭暴力,针对已知的家庭暴力受害者除积极引导其采用法律武器维权外,仍关注其心理创伤的修复和心理健康的重塑。

与此同时,增城法院构建和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衔接机制,并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绿色通道,对其咨询、诉讼等求助优先处理,做到快审快结。“我们与区妇联建立‘转介’机制,即对已向妇联求助的家暴受害者,妇联在为其初步核查固定证据后引导其向我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高保护令的签发率。”李旷怡说。

针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增城法院依法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落实定期回访和实时监督制度。“如我院在今年的人保令2号案件中向受害人所在的派出所、居民委员会和妇联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包括协助法院督促被申请人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保护令有效期内定期回访、跟踪记录,期满后向法院进行反馈等。”李旷怡介绍。

遭遇家暴可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法院将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近年来,增城法院通过法官进社区、进村居、进学校等途径开展反家暴宣传活动,让广大妇女儿童更直观地了解法律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的发生,实现对妇儿普法效果最大化。2022年5月24日,李旷怡作为增城区妇联委聘的“增城巾帼宣讲团宣讲员”,受区妇联邀请前往朱村街党群服务中心开展了《以爱之名,你还愿意吗?》的反家暴主题宣讲活动,朱村街道妇联、妇女群众代表、家庭代表共计40余人参加了活动。

“《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理。”李旷怡表示。据法官介绍,如不幸遇到家庭暴力,首先,马上远离施暴者,立即报警,隔离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暴力危险,并固定、搜集证据。

其次,可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机构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他们会进行查访、记录、教育、心理辅导和临时救助场所等。最后,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民法院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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