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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女童溺亡于增城区的温泉酒店 涉事酒店被罚27.5万 此前曾将家长告上法庭

22-8-19 09:44|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1009| 评论: 0|来自: 南方都市报

摘要: 2022年8月18日,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近日,广州市华源酒店有限公司因违反《安全生产法》,被广州市增城区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27.5万元。广州市华源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09日,注册地位于广 ...


历经起诉、应诉、反诉,双方最终签下和解协议

据广州日报报道,萌萌在经近4个月抢救后,还是不幸离世。2022年1月,萌萌的父母张某、黄某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反诉状,要求广州市华源酒店有限公司承担298万元的赔偿责任,并表示希望追究该公司的刑事责任。2022年3月,增城区政府在区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该起溺水事故调查报告,但萌萌的父母张某、黄某对事故调查报告表示不认可,进而次月申请行政复议。

2022年6月1日儿童节当日,增城区司法局在市复议办的指导下,联合区应急管理部门、属地镇政府、司法所等部门召开案件调解会议。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担任调解主持人,张某、黄某一家四口及代理律师、涉事酒店法定代表人参加调解会议。历经五个多小时、经过多轮方案调整后,双方最终签下《和解协议》,申请人向市复议办递交撤回复议申请,之后,法院也已作出《民事裁定书》,准许涉事酒店撤诉,准许张某、黄某撤回反诉。至此,幼童溺亡事故民行纠纷一案落下帷幕。

因泳池问题,被多次处罚

因泳池问题被处罚,广州市华源酒店有限公司并非第一次。在2021年7月,因游泳池池水菌落总数、游离性余氯等不符合要求,华源公司被增城区卫生健康局作出警告处罚。在上述溺水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广州市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对酒店进行检查,发现华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为此立案调查。

经调查,华源公司经营场所内的“戏水活力池”为酒店的配套服务项目之一,未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于2021年8月31日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增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再次作出处罚,内容称华源公司经营的室内游泳池,在原经营许可证2021年5月16日至2021年10月7日已过期,又未重新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未停止经营游泳项目,再次被罚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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