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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坑贝崔屋村的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崔与之 责己正家厚风俗

26-2-3 07:53| 发布者: lujunfei| 查看: 257| 评论: 0|来自: 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摘要: 崔与之(1158—1239年),字正子,号菊坡,谥清献,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南宋著名的政治家、词人、学者、军事家。崔与之历任四川安抚制置使、浔州司法参军、淮东安抚使、工部侍郎、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等 ...
 崔与之(1158—1239年),字正子,号菊坡,谥清献,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南宋著名的政治家、词人、学者、军事家。崔与之历任四川安抚制置使、浔州司法参军、淮东安抚使、工部侍郎、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等职,官至金紫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累封南海郡开国公。

学术上,他反对一昧空谈“修身”“性命”,主张事功之学,进而创设岭南“菊坡学派”。军事上,他曾在扬州和川蜀两度主持军事,成功抵抗金人侵扰。崔与之从政数十年,官至显贵而不养妓,不增置田产,不受各方馈赠,以“无以财货杀子孙,无以政事杀民,无以学术杀天下后世”的名句自警,从而成为宋朝的一代名臣。

(崔太师祠,建于清朝末年,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坑贝崔屋村)

公而无私  毁宅葺仓

南宋高宗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崔与之生于广州增城(今广州增城区)一个医生家庭。崔与之的祖上原本是汴州人,后为逃避战乱,迁徙到岭南。他的父亲崔世明,年轻时曾尝试过考科举,但是屡试不第,于是感叹:“不为宰相,便为良医”,开始悉心研究医术,并在家乡一带行医,颇受当地百姓爱戴。

在崔与之少年时,父亲就因病去世,因而家境贫寒,但是他“倜傥有大志”,刻苦读书,钻研经义,立志救国济民。孝宗淳熙十六年(1189年)下半年,他在友人的资助下,前往临安参加补试,考入太学。三年后,三十六岁的崔与之考中进士,成为当时第一个由太学取第的广东士子。

崔与之中进士后,受任浔州司法参军,分管地方法律事务。南宋时期,政府为调剂粮食丰歉,在各地设有粮仓,号为“常平仓”。浔州的常平仓因年久失修,破败不堪,一旦雨季来临,仓米就会遭雨水侵蚀而作废。浔州知州不愿花钱整修粮仓,竟然决定将常平仓的粮食全部卖出。

崔与之得知后,对知州的这一做法坚决反对,他认为设立常平仓的目的在于储粮备荒、调节粮价,非灾荒之年不能轻易开仓,更不能挪作他用。反对之余,崔与之主动请缨抢修常平仓,砖瓦不够,就将自己居所的瓦片拆下修葺粮仓。就这样,崔与之抢在雨季来临前,把常平仓修补完毕,保住一州百姓平准丰歉的粮食,知州为之叹服不已。

不畏强权  秉公执事


浔州司法参军的任期结束后,崔与之被调到淮西任提刑司检法官,负责淮西的司法工作。当时有一位退休在京的王姓枢密官之子,因巧取豪夺寺庙的田产而被人状告。淮西的地方司法官员迫于王枢密的声望,都不敢受理。只有崔与之不畏权势,毅然接下此案,并根据证据和实情秉公判决,责令王枢密之子退还寺庙田产。王枢密不仅没有包庇自己的儿子,还肯定了崔与之的做法,并将崔与之推荐给京城各部门。一时之间,崔与之在京城名声大震。

宁宗嘉泰三年(1203年),崔与之改任建昌军新城(今江西南城)知县。新城民风彪悍,历来难以管理。这一年江西爆发大饥荒,部分饥民铤而走险,将官府用以救济百姓的粮食抢劫一空,严重影响救济工作的推行。当时情况非常危急,崔与之当机立断:一方面禁止地方富户囤积粮食,以政府的名义先借用富户的粮食,赈济饥民;

一方面毫不手软地派人捉拿带头抢劫官粮者,并下令打断这些人的手和脚。在恩威并施之下,崔与之迅速控制局面,并让地方安然度过饥荒。事后,崔与之上书朝廷请罪,对自己下令打断别人手足的“酷吏”行为深表自责,他这种敢于担当的行为让当时许多官员大为惊异。

崔与之担任新城知县期间,正值南宋拟对北方的金国发动“开禧北伐”、尝试收复北方失地,因而向地方州县各地催缴粮草。在县财政无力购粮之际,崔与之拒绝当地压价向农民征收粮食的惯用做法,而是坚持由农民自行定价,公平买卖,并主动捐出俸禄来充实府库。新城农民曾在饥荒时受过崔与之的恩德,现在又听说他甘冒被罢官的风险维护百姓利益,极为感动,都纷纷按照较为合理的价格缴纳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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