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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通告] 增城市开始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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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9-27 10:4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记者从增城市教育局获悉,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将于10月8日起接受申请,分网上申报、现场确认、资格认定三个阶段进行。据了解,2011年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按属地化进行办理,申请人户籍在增城市的,向增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对于户口不在增城市,但工作单位在增城市且人事档案挂靠在增城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增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增城市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学历要求、教育教学的基本条件以及需提交各种相关材料等详细信息可在增城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zcsedu.com)和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网站(http://www.gzedupg.com)查询与下载。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及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与学历不对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缴费240元。据悉,2011年申请认定受理部门是增城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为020—82630055,020—82637177,有需要的教师或社会人员可前往或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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