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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通告] 增城市增江街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部门综合治理信息互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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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6-21 10: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的法律法规,在增城市增江街计生办、派出所、民政办、出租屋、医院等相关部门建立起“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管理、互通信息”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措施方案,认真抓好综合治理信息互通制度的落实,切实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严格按制度的时间要求进行信息互通,真正形成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新局面。特制定如下信息互通制度:

一、领导负责,定期监督协调制度:相关部门应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建立和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把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和互通信息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岗位责任目标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互通信息,建立联合办公制度:增江街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季度初组织计生、派出所、出租屋、民政、医院等部门,进行信息互通交流,解决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明确职责,分工协作,信息互通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指导增江街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实施管理服务方案和各阶段重点工作安排,协调好各相关责任单位,建立“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管理、互通信息”的日常性工作机制,并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津法规、政策咨询和宣传教育活动。

(二)派出所:要把好计生审查证明关,并于每月底向增江街计生办报告当月户籍变迁及相关人员姓名、出生变更的情况。

(三)人民医院、荔城医院:防疫组和妇产科每月底前应向增江街计生办上报当月婴儿免疫接种及接生情况、“四术”情况;认真履行无证产检、接生报告制度,凡无证产检、生育的对象(含流动人口),须按要求及时向计生办报告。

(四)民政办:增江街民政办每季度向计生办通报一次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情况,办理收养审批情况。

(五)出租屋管理中心:协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的查验证等管理工作;7日内要向计生办报送流动人口登记情况,每月按时派人参加街计生办负责召集的计生工作例会,并报告当月外来人口暂住情况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查验情况。

增城市增江街道办事处
201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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