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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通告] 2012年增城市竞争上岗选拔中小学副校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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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6-26 12: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增城市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充实增城市学校领导班子,努力构建与教育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增城市教育局决定在增城市教育系统范围内竞争上岗选拔一批中小学副校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人数:高完中副校长(正股级)4名,初中副校长10名,小学副校长10名。

二、范围和条件

(一)竞岗范围:增城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教育工作者。

(二)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处事民主,依法办学。
2.年龄男50周岁以下(196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中学副校长职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副校长职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竞聘高完中副校长职位(正股级)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现任正股级或保留正股级待遇;(2)现任副股级且任职2年以上;(3)现任副股级且取得助理以上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以及有2年以上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年限;(4)高完中学校科(级)组长、备课组长以上职务。

5.竞聘初中、小学副校长职位须工作两年以上。
6.完成了教师继续教育周期培训学习;
7.身心健康;
8.近三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合格(称职)等次以上。

三、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或个人自荐的办法。报名人员到所在的中学、镇街教学指导中心报名,也可到增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报名工作,初步审查汇总后统一报增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报名人员需填写《2012年增城市竞争上岗选拔中小学副校长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份,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6月28日止。
增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在所在学校公示2天无异议的,发给准考证和笔试通知书。职位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如遇报考人数不足,按比例相应减少职位数。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笔试内容:主要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法规、教育管理理论、时事政治等基本知识以及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笔试时间:2012年7月上旬。
4.参加笔试的人员经过资格复审后,笔试成绩在增城市教育局网站和局机关公布栏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数。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面试时间:2012年7月中旬。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4.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干部、学校校长、市党代会代表、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等人员组成,人数为30人。取平均分确定面试成绩。
5.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按职位数与考察人选1:1.5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人选及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增城市教育局网站和局机关公布栏上公布。组织考察满分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向局竞争上岗选拔中小学副校长领导小组汇报后,由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评分,取平均分确定组织考察成绩。

(五)研究决定:由增城市教育局竞争上岗选拔中小学副校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总成绩的高低,将名单提交增城市教育局竞争上岗选拔中小学副校长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讨论决定各职位拟聘任人选。

(六)报批与公示。拟聘任人选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任与试用期。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有关聘任手续,增城市统筹安排到中小学校任职。竞岗校长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并按规定参加相应的培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任手续;经考核不胜任的,或不能取得培训合格证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本公告由2012年增城市教育局竞争上岗选拔中小学副校长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637977、82637677。

增城市教育局
201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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