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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遗弃女婴看货真价实的“女孩危机” 杀婴者背后的影子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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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7-26 08: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7月下旬辽宁女婴被割喉遗弃事件,仅仅因为“割喉”这一残忍情节而备受关注;实际上抛弃女婴在中国基本上跟车祸一样,构成社会新闻的惯例之一,是发生频繁的惨剧——仅仅在七月,被报道的遗弃女婴事件就发生过若干起,分布于大江南北各种类型的城市——武安、南京、西安和济宁——也唯有发生在城市的遗弃才会被报道。弃婴事件有各种原因,性健康知识的匮乏造成的意外孕育、贫穷、脆弱的社会福利和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

不过,仅仅这些,很难解释为什么大多数弃婴,尤其那些没有出生缺陷的婴儿,是女婴。中国遗弃和杀害女婴的历史始于上古,在男性主宰的社会,大部分女性因为被剥夺受教育和家外谋生的机会,因此,生养女儿不能回报父母的养育成本,“生女不举”并不承受多大的道德压力。海外学者研究的数据表明,而在改革开放和计划生育开始之前的1970年代,长江中下游地区被遗弃和杀害的女婴多达80万;

而在计划生育之后,为了为生儿子腾出生育指标,被杀害、选择性堕胎和遗弃的女婴有增无减;根据2008年世界银行披露的数据,当年中国有109万的新生女婴因选择性堕胎、溺亡、遗弃等因素死亡或“失踪”。此外,海内外学者们的研究也表明,遗弃女儿的并非最穷的人,而多为中等收入家庭;甚至不少家庭在因“经济困难”遗弃女儿之后,又抱养了儿子。

生儿子的偏好并非因为商品经济不发达,在经济发达的南方地区,遗弃女婴甚至比北方更加盛行。不过,无论如何还原这些抛弃亲生骨肉的父母的原貌,都只是这副巨大拼图的一个碎片。我们要问的是,为什么能养得起孩子的人要遗弃女儿?他们付出的养育成本在儿子和女儿身上的产出会有何不同?在女性生命起点上的暴力,与她们生命过程中预期的境遇有何联系?

遗弃女婴事件频发,暗示恭逢盛世的中国,女性地位并未与时俱进。今年6月,汤森路透基金会旗下的法律新闻服务机构trustlaw对g20国集团的“女性生活适宜度”进行排名。370名性别专家对19个国家开展调查,并从健康状况、免受暴力伤害、政治参与度、工作机会、有无接受教育和财产等的权利、免受拐卖和奴役多个维度做出评估。很遗憾,中国在此份榜单中排名14,仅优于墨西哥、南非、印度尼西亚、沙特阿拉伯及印度。

此外,在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中的性别排名上,中国大陆也长期在七八十名徘徊,最近一年突然跃升至38,但仍远在新加坡、日本、韩国和我国港台地区之后。中国的宪法和诸多部门法规定了性别平等,然而具体到执行层面,在农村地区,妇女的经济权益长期得不到保障,很多妇女仅仅因为嫁给外村人,或者因为离婚,甚至仅仅因为是女性,而丧失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在土地承包权、宅基地分配和集体股份分红、征地补偿上,得不到跟男性平等的待遇。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村规民约违反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而得不到有效纠正;单单这一现实造成的生产资料和生活空间的匮乏,已经让女性在农村的经济地位与男性判若云泥。这也是中国女性的收入远低于男性的主因之一。 城市也并不乐观。由于就业平等没有细则的保障,就业歧视畅行无阻。从公务员到企业招聘,“只招男性”的广告措辞并不担心违法。

女性入职场既受限,在生涯发展上更是缺乏平等机会;她们也很容易在职场遭受性侵害和性骚扰,却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尽管近年的调查数据表明,女性接受大专教育的比例有超过男性的趋势,但她们作为群体的薪资水平仍然远低于男性。这些只是最基本的、急需解决的基础保障。更不要提文化中对女性的诸多设限和贬低。

最荒诞的是,面对成百万女婴被抛弃或失去生命的真实危机,主流媒体和专家们担心的却是“男孩危机”。事实上,那些不习惯女性和男性分担责任、分享权利的人们,那些提高女性高考录取分数线的高校录取责任人,那些认为歧视女性是市场自由选择权的辩护士,一切漠视妇女权利的人,他们都是杀婴者背后的影子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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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8-6 13: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而在计划生育之后,为了为生儿子腾出生育指标,被杀害、选择性堕胎和遗弃的女婴有增无减;根据2008年世界银行披露的数据,当年中国有109万的新生女婴因选择性堕胎、溺亡、遗弃等因素死亡或“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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