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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是否应解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增城市民反应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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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5-7 16:4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5月上旬,国家发改委发布第21号令,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目进行了局部调整,调整内容包括在淘汰产品目录中删除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这意味着,一次性发泡餐具被允许重回市场。连日来,记者随机采访了30多位市民,他们对此反应不一。

一次性发泡餐具恢复“自由之身”

谈起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早在1986年,这种餐具就开始在中国铁路上大量使用,那漫天飞舞的“白色污染”令人望而生畏,严重破坏铁路沿线生态景观。1995年5月,原铁道部下定决心,全面禁止在铁路站车使用发泡餐具。到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发布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国家经贸委令第6号),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被国家彻底划入禁止使用的行列。

2013年5月上旬,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从淘汰类中删除,5月1日起实施。这就是说,发泡餐具14年后恢复“自由之身”。记者2013年5月6日查阅了“21号令”,其中未对删除发泡餐具的原因给出解释。但中国塑协相关人士表示,当时禁止是因为餐具不可降解而产生污染,并非材料本身有问题,一次性发泡餐具从性能、性价比来说都是被市场接受的,这是一个认识变化的过程。

快餐店和街头摊贩是使用主角

连日来,记者走访增城市中高档餐饮店,均未发现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的现象。“发泡餐具遇到高温会释放有毒物质,我们坚决不采用。”新塘太阳城酒店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大中型餐饮企业来说,食客们已经习惯使用印有qs标识的无色透明塑料餐盒打包,酒店重新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的可能性不大。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记者走访市内多家农贸市场周边的快餐店、小食档发现,大多都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主要是因为便宜。”新塘镇建设路旁一位卖牛杂的摊主坦言。

记者从新塘宏达市场附近某专营一次性快餐用品的小店了解到,批发150只发泡餐具要13元,平均单价为0.08元左右。这些餐盒上除了简单的产品型号外,并无任何qs标识及厂家信息,靠近可闻到一股塑料味。而像饭店所使用的有qs标识、无色透明餐盒单个售价要0.65元,是发泡餐具的8倍。据该店店主透露,因为价格相差悬殊,所以一次性发泡餐具“禁而不绝”,增城市小型餐饮店一直都在暗中使用,销路一直没断过。

“是否应解禁”市民反应不一

记者随机采访30多位市民,他们对“是否应解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有不同的看法。其中,32%的市民支持放开发泡餐具市场,他们认为用发泡餐盒主要是方便,用完之后直接扔掉就可以了。“遵照国家标准生产的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应该没有安全问题。”市民李天发说,一些发达国家如日本、美国等目前也在生产和使用,且发达国家针对一次性发泡餐具不断开发新产品。

43%的市民对解禁发泡餐具表示质疑,他们普遍认为使用发泡饭盒不仅对身体不好,而且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一般不会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在生产、使用、回收等环节都存在严重的问题。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发泡剂,有的会破坏大气臭氧层,有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高温下使用不当,还容易产生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使用后随意丢弃,更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且入土掩埋很难降解,回收处理难度很大。”市民王敏说。

此外,25%的市民认为,解禁已成定局,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完善有效的发泡餐具行业监管体制。“建议相关部门出台新的发泡餐具生产行业标准,明确行业准入条件,规范由原料生产到最终成型的一系列环节所适用的标准,对原辅材料、添加剂使用以及生产环境卫生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研究出台一次性发泡餐具回收利用的政策。”市民郭睿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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