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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增城市拟8月进行系统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 禁止外市籍摩托车在市行政区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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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7-4 11: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6月下旬,悬挂在新塘各大主干路口的横幅标语引起不少热议,“外市籍摩托车在增城市行政区域行驶的,罚款200元,扣3分”,“外地车牌的摩托车不能在增城用了吗?”不少市民有这样的疑问,记者2013年7月3日从新塘中队获悉,增城市拟在8月1日起,系统整治摩托车违法行为,禁止外市籍摩托车在增城市行政区域行驶,也是其中内容之一。

新塘交警中队郑警官介绍,为进一步净化增城市治安和交通环境,严厉打击涉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城市从4月起,在增城市范围开展交通综合整治,从严打击涉机动车特别是摩托车违法犯罪行为。8月将针对摩托车违法行为采取多起行动,集中整治。郑警官表示,早在2011年11月25日,广州市穗府(2011)29号文件《关于限制摩托车行驶的通告》,其中明确提到,禁止外市籍摩托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含从化市和增城市)行驶。

为让广大市民及外来务工人员了解整治内容,早在新塘龙舟节前,新塘交警中队派发近千份《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告知外市籍摩托车禁止在增城市行政区域行驶。为了加大宣传力度,让使用外市籍摩托车的市民减少不必要麻烦,2013年6月下旬,该中队加大宣传力度,制作13条横幅悬挂在新塘各主干路口,旨在告知市民,届时要自觉遵纪守法,配合整治。(by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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