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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新闻] 增城市新塘镇的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在信访现场吵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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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8-24 13: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8月23日广州市环保局接访日现场出现了这样一幕:增城市一栋大楼4楼和3楼的租赁者和经营者,互相到现场投诉对方没搞好环评。4楼的宾馆老板投诉楼下ktv未履行环评手续产生噪音影响自己的生意,3楼的ktv老板则投诉楼上的宾馆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办环评手续。

宾馆老板投诉ktv噪音扰民

2013年8月23日前往上访的李先生自称是增城新塘镇“金湾宾馆”的老板,他租用了当地的一栋楼房的4楼,开发了60多间客房。“入住率一直很不错。但2012年10月,三楼被租给一家ktv后,由于房间隔音效果很差,宾馆的生意额大幅度下跌。”李先生于是向增城市环保局投诉ktv的噪音问题。增城市环保局已经于2013年1月对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由于其整改不合格,在6月对该ktv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ktv停止营业,并且处以一定程度的罚款。

李先生反映,在他向增城市环保局投诉不久后,就接到了环保局要求他的宾馆补办环评的通知,他怀疑这是楼下的ktv老板对他的打击报复。而ktv也没有按规定停止营业。负责接访的广州市环保局巡视员蒋书华表示,会到增城市环保局了解情况,先把急需解决的噪音问题解决。

ktv老板投诉宾馆未办环评

没过多久,被李先生投诉的ktv老板吴先生也来到广州市环保局。吴先生反映,自己的ktv在装修期间就有开始准备环评的相关资料,但是由于金湾宾馆一直向增城市环保局投诉,导致环评一直没有被批下来。在收到相关整改通知书后,尽管他们还在营业,但晚上十一点半就停止营业。

蒋书华指出,ktv存在噪音超标的问题,必须要整改。现场的广州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也解释,处罚规定一旦做出就是生效的,即使ktv负责人提出复议,也要按照行政法规定,在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原行政处罚的执行。如果该ktv在行政处罚发出的三个月后依然不停业,最早可以在9月27日,由增城市环保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罚决定。

有铝厂排烟毒死农作物

两名花都区文一村的村民昨天赶至接访现场投诉,村里有一个铝厂排放浓烟污染环境,造成他们菜地里的部分大葱和丝瓜死亡。“那个厂以前是白天开工,我们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后,他们就晚上才开工。”村民唐先生此行还带来自己拍摄的铝厂排烟的视频资料作为凭证交给市环保局。负责接访的蒋书华表示,环保局要去现场核实投诉的情况,看厂子是否合法,排放气体是否达标。“不符合规定的一定会得到处理。”(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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