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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70余岁老人不满村口建造高压线铁塔,纠集村民用大锤砸修建的铁塔基。2013年8月下旬,张某清、张某明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张某清系增城市派潭镇某村合作社社长,案发时已经70岁。供电所需要在该村路口建造农网工程高压塔支架,但该合作社不同意,后经协调在属增城市交通局所有、位于该合作社的土地上建造支架。
2012年7月23日16时,由于供电所拉电线需跨越该合作社约30米,受到村民阻挠。调解不成后,张某清便伙同该村村民用铁锤砸铁塔,阻挠施工队施工,并声称,拿铁锤砸铁塔的一人给200元,围观的每人50元。于是,多名村民轮流砸铁塔,其中74岁的张某明用铁锤将塔基的螺纹钢筋砸弯。事后,供电部门为修复该工程铁塔花费27000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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