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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增城市新塘镇“瘾君子”吸毒后砍伤女友 自杀未遂获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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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9-11 09: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吸毒后,挥刀砍向女友,随后自杀未遂。2013年9月上旬,被告人周某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广州增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22岁的周某源与晓宁(化名)本是一对恋人,因发生感情纠纷,2012年8月4日16时许,周某源携带两把菜刀去到增城市新塘镇路上,持菜刀砍伤晓宁的手臂,晓宁逃走,但周某源追上后继续持刀朝其头面部、颈部和胸腹部等要害部位乱砍,致晓宁受伤倒地。

周某源误认为晓宁已死亡,遂持菜刀刎颈自杀后扑在晓宁身上。后来,民警和救护车到场,将两名伤者送到医院救治。据了解,周某源吸毒已有两年之久,基本上每天都吸,但之前没有出现过这种吸毒后打人的情况。案发前一天,周某源在某网吧上网买了一盒安眠药吃了,10分钟后神志出现不清,跑到附近一间超市买了小西瓜刀。

晓宁害怕,叫了两个朋友将其带回南安村出租屋内,其当时精神很激动,大喊大叫,第二天便将晓宁砍伤。经鉴定,周某源在案发时患有“精神活性物质(冰毒)所致精神障碍”,作案时受病情影响,对作案行为丧失辨认能力,但由于周某源是在意志自由的前提下滥用精神活性物质,致使自己此后精神障碍发作,故应当对其伤害晓宁的行为负刑事责任。(by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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