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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增城市警方严查港货店卖进口药 其中3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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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0-22 09:0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今大街小巷的港货店里,进口的零食、护肤用品琳琅满目,有的港货店还销售活络油、整肠丸等进口药品。然而,港货店本身并不具备销售药品的资格,而且按我国法律规定“未经批准进口的进口药品按假药论处”,销售未经批准进口药品的行为涉嫌销售假药。2013年10月中旬,增城公安和药监部门联合对港货店非法销售进口药品的行为展开了执法检查。据统计,2012年以来,增城公安机关共查办未经批准进口的进口药品案件5宗,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其中3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港货店频现进口药品

位于增城市荔城街富鹏辖区的一家港货店,虽然规模不大,但店里从食品到洗浴用品、护肤品,各种进口日用商品一应俱全,货架上还摆放着品种繁多的进口药品。类似这样的港货店在广州并不少见,除了爱美的年轻靓女,妈妈们也经常会光顾这些店铺,买一些化妆品和常用的进口药品。

“毕竟不会经常去香港,对于国产的药品又不放心,所以经常在港货店买这些进口药品。”当妈妈的刘女士说。但是这些港货店卖的进口药品合法吗?近日,增城警方在辖内展开打击非法销售进口药品的大行动,其中在富鹏辖区的这家港货店查获了非法销售的进口药品,甚至还有处方药。

港货店药品来源不明难保质量

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141条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进行修订,“对销售假药的行为,不管数量多少,是否造成后果,一律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警方表示,很多消费者出于对进口药品品质的信赖才购买,但其实港货店里的进口药品都没有任何进货单据和检验证明,来源是否真正出自香港根本无从查证。

事实上,所有的所谓港货店都不具备销售药品的资格。销售药品是要向国家药品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其次,就算是正规药店,也只能销售从合法渠道购进具备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发放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进口药品。而据执法人员调查港货店里所谓香港购进的进口药品,很多是从“水客”的手中购买,无法提供进货凭证,也无法保证药品的来源和质量,患者购买并使用具有一定的风险和隐患。

警方还调查发现,港货店的所谓“进口药”,无论是从所谓供货商处进货,还是从口岸附近的“水客”处进货,药品都没有安全保障,万一是出自一些黑作坊,后果更是不堪设想。增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地下工厂的假药,普遍都有超标添加激素等违禁成分,短期用来可能觉得效果很好但长期使用会伤害人体机能。警方提醒,消费者应到正规药店购买药品,购买进口药品时要仔细查看,外包装是否有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市民如有发现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应尽快报警。(by信息时报)
正方观点 (1)

港货店卖进口药处理不应该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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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警方对港货店卖进口药进行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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