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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增城新塘毒友要他人为其担保买毒品 遭拒后将他铐入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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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8 23: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要他人担保借款是常有的事,但要他人担保购买毒品实属罕见,且不从就将他人非法拘禁。2013年10月下旬,男子王某伟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增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3年5月3日16时,被害人莫某辉带着阿水、王某伟,由阿水驾驶一辆小车,从增城市新塘镇沙埔去到博罗县福田镇购买毒品,阿水要求被害人莫某辉提供担保向卖家赊购毒品,遭到被害人拒绝。

2013年5月4日下午至当晚,阿水用手铐将被害人铐住双手上车,共同将被害人带至惠州市罗浮山林场水库边,并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致其受伤,经法医鉴定属轻微伤。后又将被害人带到王某伟租住处,由阿水将被害人铐住在厕内,由王某伟及另外一人看守,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且没有提供食物,另外一人还持弹簧刀威胁被害人。

2013年5月6日8时许,被害人伺机报警后,民警到场将其解救,并抓获王某伟、唐某江。法院认为,王某伟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王某伟有吸毒行为且为毒品而非法拘禁被害人,应酌情从重处罚,但鉴于被告人王某伟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by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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