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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增城市民为多分拆迁款而草率结婚 导致今天家财“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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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8 22: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12月下旬,增城法院审理了一件为了多分拆迁款、认识三日即草率结婚、三个月后又闹离婚的案件。2013年,单身男青年小郅(化名)所在的村被纳入拆迁范围,为多分得拆迁补偿款,小郅想到了一个“聪明”的办法:2013年7月9日,他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单身女青年小莉(化名),2013年7月11日即到增城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小郅即发现双方性格不合、难于沟通,经常为琐事吵架.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莉私自取得了发放的征地补偿款共计7万多元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花费当中。2013年10月18日,小郅即到增城法院诉请离婚,但小莉却坚决不愿离婚,辩称被告是本着与原告好好过日子的态度才登记结婚的,双方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就应该想着如何共同过好日子,而不是利用了被告就把被告甩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尚有和好的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

法官析法:少一些急功近利

为了多得拆迁款而草率结婚,难免为日后的婚姻家庭生活埋下不少隐患。以上述案件为例,由于拆迁补偿款尚未完全到位,即使法院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也因夫妻共同财产尚无法全部确定而无法处理,双方只能在法院判决离婚后,待财产到位后又重新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续纠纷持续时间较长。因此,法官建议,青年人应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和价值观,在结婚时多一些长远考虑,少一些急功近利,不要为了一时之利而仓促结婚,以免日后悔不当初。(by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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