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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头3天加班 增城市上班者最少可拿64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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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30 10: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春节是合家团圆的日子,但仍有不少市民需坚守工作岗位。2014年1月29日,记者从增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春节假期头3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向劳动者支付3倍工资。根据增城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计算,春节假期头3天加班的,劳动者最少可拿641.3元加班工资。据悉,在2014年的春节7天假期中,农历正月初一(1月31日)、正月初二(2月1日)、正月初三(2月2日)是国家法定假日,后4天(2月3日至2月6日)是双休日调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1月31日—2月2日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且不能以补休为由不支付劳动者工资;而2月3日—2月6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安排补休,则应按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增城市2013年5月实施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计算,春节假期头3天加班的,劳动者最少可拿到641.3元(1550÷21.75×300%×3=641.3元),初四至初七4天加班的,劳动者最少可拿到570.1元(1550÷21.75×200%×4=570.1元)。如果春节假期7天都加班,则可拿到约1211元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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