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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如果增城市民的公积金只能贷款一次?街坊们拿什么来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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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1 14: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3月下旬,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上公示了《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货款实施办法(征集意见稿))和《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货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征集意见稿)),并向公众征求意见。公示的内容中,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货款的职工被纳入“不予货款”的人群之列,公积金货款买二套房首付提至七成,中请住房公积金货款门槛提高等都引发社会热议。

且不论其他,光是对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货款的职工不予货款一条,就足以让不少改善型买家捶胸顿足一番。根据中央今年出台的新规,从今年起,片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货款做出限制性规定: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货款结清满s年后,才能再次中请公积金货款,而且叶购买第三套房的,将不予受理。反观广州此次拟出台的调整,更是收窄了中请范围。有业界专家分析,广州此举是由于公积金总额减少造成的,若新规定最终确定,改善型购房者的购买力将进一步被削弱。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想要换房的那批人?近几年,围绕“房”的各项政策法规层出不穷,从“国n条”到各“地方n条”,从去年底开始的银行房货收紧二套房货到现如今公积金也开始“拟”缩水,这些都无一不挑战着购房者敏感的神经。回想一年前,由于担心“国五条”落地后,二手房将提高相关税费,买房的人和卖房的人都如同潮水般地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其实,从宏观角度来看,购买首套房并没有受到政策太大的影响,最容易出现的炒房等投机现象的二套房、三套房等则是被打压的时象。“房叔”、“房婶”们少了,在一定程度上也将阻断房价的非理性上涨。从这些征集意见稿中可以看出,广州公积金缩水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如何在打击抑制炒房的同时,不“误伤”到有迫切需求的换房者,也应该是政府有关部门更值得考虑的问题。(by增城社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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