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忘记密码

查看: 1722|回复: 0

[心声] 增城市新塘镇大敦 村委盗水谋利11年 背后的“中国特色”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4-4-19 12: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4月16日,广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联合市自来水公司,在增城新塘镇大敦村原治保会大院,当场挖出从城市主供水管上非法接出的5条盗水水管。这仅仅是大敦村地下盗水管道网络的一部分。据介绍,从2003年开始,大敦村包括村委在内的诸多工厂和居民就已经从该村的城市供水主管道上私自接出数条水管。该村11年来所盗城市用水价值达数千万元。

2014年3月28日,办案民警将大敦村委水务组的卢某、区某抓捕归案。经审讯,两人供认了作案事实,还举报了涉嫌盗用城市供水的10多间漂洗工厂。据了解,盗水行为几乎遍布大敦村,此前一任的大敦村委则是偷水的主力。办案民警介绍,从2003年开始,村委就派水工开始私接管道,所盗用的水一部分流入村里的工厂,一部分再以正常自来水的价格卖给村民。

法不责众,是耶非耶?

这种现象很具“中国特色”,总之雁过拔毛:水过则偷水,油过则偷油,电过则偷电;村民偷集体的,集体偷国家的。在他们的眼中,偷一次叫偷,天天偷不算偷;一人偷叫偷,人人偷不算偷。这才会形成如此“偷盗文化”。大敦村十一年的连续偷盗,几乎已经坐实了“法不责众”这句胡话了。其实,所谓的“不责众”,并不是法律的软弱,而仅是执法者的软弱。

新的惊奇

村委会也干“偷鸡摸狗”的事,这在无奇不有的社会里,又添上一笔新的惊奇。更为惊奇的是,大敦村委会不但盗以自用,还盗以售卖。在村委会的带领下,盗水的价值高达千万元,可见漏洞处处有,渗透时时在;今天不修补,明日将决堤。集体偷水,这是明偷,而还有多少暗抢未被发现?

窃私者诛,窃公者侯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是对权贵阶层的义愤填膺。可其实,这样的怪事也同样体现在一般人身上,譬如“窃私者诛,窃公者侯”。如果偷盗的是私人物品,很容易便能激起大家的愤怒声讨。但如果偷盗的是公共财物,情形就大不相同了。我们往往有一种心态,公家的便宜,不占白不占,能占是本事。所以,盗水行为几乎遍布大敦村,这并不奇怪,是一种攀比、从众的心态。即便如此,村委偷水再卖给村民谋利,也实在是失之于盗亦有道了吧。
楼主热帖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马上註冊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