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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 “卫星锅”竟在增城市当街卖 私自安装一经查获 最高可罚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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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4-25 23: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4月24日,记者接到读者报料,称增城市荔城街中山路有电器商店当街摆卖卫星电视接收器(卫星锅)。增城市广播电视台提醒市民,私自安装、销售“卫星锅”均属违法行为,且市场多数设备质量很难保证,增城市民不要冒险购买以免得不偿失。

2014年4月24日15时许,记者来到位于中山路的这家电器商店看到,一台绿色的“卫星锅”被堂而皇之地摆在了马路上,在川流不息的车流中格外抢眼。店家介绍,这些“卫星锅”都是刚进的货,比老款信号接收更稳定,而且具有自动升级功能,可接收央视以及各省级频道40个以上,按大小型号不同价格在120元至250元之间。



记者蹲点发现,尽管店家把“卫星锅”摆在马路上吸引顾客,但前来询价购买的顾客却寥寥无几。“这些‘锅盖’不靠谱,还是安装数字电视吧。”采访中,一些曾经使用过“卫星锅”的市民表示,这种“卫星锅”主要是通过克隆正版的付费卡取得收视权,用户看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会失效。

“出售这种‘卫星锅’属违法行为,我们不建议电视用户购买这种违法产品。”市广播电视台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家《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以处以相当于销售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0000元以下罚款。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增城市面上的“卫星锅”大多来自没有生产许可的生产商,生产质量、技术质量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而且私装“卫星锅”容易引起雷击的危险,导致家庭电器被毁,严重的还可能引发火灾,建议市民通过正常渠道报装数字电视。(by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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