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下旬,增城市文化市场执法队对新塘镇一家有证网吧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消费者涉嫌浏览色情网站,鉴于该网吧经营业主发现上网消费者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为此,增城市文化市场执法队依法取证调查后,对该网吧经营业主罚款1.5万元。
记者从增城市“扫黄打非”办了解到,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的工作部署,从2014年4月中旬至11月,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打击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扫黄打非•净网2014”专项行动。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
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权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下一步,增城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开展网络打假专项行动,全面清除互联网上的淫秽色情信息、增城市场上的淫秽色情出版物,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出版物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和违法违规企业及个人,还网络一个清朗空间,促使社会风清气正。(by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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