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子薛某周专盗小型面包车,作案高达10次之多,总值20多万元。2014年4月下旬,增城市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薛某周提起公诉。2011年6月10日凌晨4时40分许,薛某周携带液压剪等作案工具去到石滩镇三江桥头湖面二马路路段,将被害人黎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车牌为粤an7662的灰色五菱面包车撬锁盗走。经价格鉴定,该被盗汽车价值人民币2000元。
从2011年6月至2013年3月期间,薛某周以相同手段共作案10次,盗窃小型面包车10辆,鉴定数额合计24.1万元。2013年3月6日,薛某周被警方抓获归案。增城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薛某周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故对其提起公诉。
检方提醒,被告人之所以能够轻易作案,1.小型面包车价格便宜,车主不重视,随意将它停放在路边过夜;2.选择凌晨时分作案,夜深人静,不易被人发现。因此,广大车主应从中吸取教训,晚上尽量将车辆停放至有专人看守的停车场,或者在油路或电路上加装暗开关,以防被盗。(by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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