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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增城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夏秋季节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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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17 21: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增城市局直属学校,各镇街中心小学、中学,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夏季已临,每年夏、秋两季都是学生溺水事故、交通事故的高发期。针对夏秋季节具有高温炎热、暴雨台风多、强对流天气活跃等气候特点和季内的节假日多、放假时间长,同时又有各类考试和暑假等情况,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抓好学生溺水、交通事故的防控,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总结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经验教训,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及早谋划,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地开展安全事故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

二、加强教育,健全安全管理机制。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各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抓好责任落实。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明确工作职责,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年级、班主任、科任老师,形成安全工作保障体系。

(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长效机制。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和学生特点,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交通安全,从我做起”为主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抓好预防工作落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1.要利用各种渠道和形式,积极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校会、主题班会、悬挂横幅(继续在校园显眼处悬挂永久性标语“严禁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河涌游泳”、“严禁学生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或多人同乘一辆摩托车”)、黑板报、宣传栏、讲座、校园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2.要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让每位学生都知道“两个五不”和“一个会”的要求:“两个五不”是指:1.不在无家长(监护人)陪伴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到江河、水库、湖泊、池塘戏水玩耍;不盲目下水施救。

2.不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多人同坐一辆摩托车;不违章骑自行车;不违章穿行机动车道;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一个会”是指: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通过具体案例、图片展览等形式,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完善各种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各种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开展以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含校车)为重点的安全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互救技能。

(四)加强家校联系,确保学生校外安全。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共同做好学生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安全和法制宣传资料等形式,把游泳安全、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宣传到每个家庭,增强家长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

促使其切实履行监护人义务,实现家校联手,共筑安全防线。外来工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是家校联系的重点对象。各学校需在4月中旬将市教育局《致增城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印发给学生家长,并按要求认真做好“回执”的回收保存和家长签阅核实工作。

三、加强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学校根据自身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及时掌握和消除安全隐患。1.对学校周边的水库、池塘、养殖场等水域和道路交通进行认真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给学校所在地政府、社区、村委和有关部门,并提出整治要求。

2.对平时擅自游泳和私自驾驶摩托车的学生进行跟踪排查,建立管理台帐,了解和掌握学生的行为动向,尤其是在双休日、暑假、节日和学生放学离校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告知家长,要求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认真做好孩子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四、加强报告,妥善处理安全事件。

加强信息沟通,形成上下贯通的信息反馈机制。各校要认真做好夏秋季节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若发生安全事件,要严格按照《增城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及应急响应处置制度》、《增城市学校安全应急工作指引》等制度的要求,及时报送安全信息和快速处置事件,确保学校及师生安全稳定。

增城市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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