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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增城业主的困惑:传达室代收快件丢失 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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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2 11:3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5月中旬,家住增城市荔城街汇港豪庭的市民叶女士遇到一件烦心事:由于时间不允许,她让快递员将快件放到小区传达室代收,去取回时却发现快件不翼而飞,不知该找谁负责。“快递员打电话让我签收快件时,我刚好有事外出,于是我就让他把快件放到传达室,我回家后再去拿。可当我去到传达室时,却怎么也找不到我的快件了。”叶女士告诉记者,她随即拨打快递员电话,对方却坚称快件已放至传达室并签名拍照证实。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传达室找到当天签收快件的保安达叔,对于发生这种情况,达叔表示很无奈。他告诉记者,签收快件前他曾致电叶女士,是叶女士同意他签收快件的。“丢了我也没办法,我们保安只负责小区保卫,没有义务帮居民接收快件并保管。平时有太多的包裹放到传达室了,我们也没有权利查看每个来领取快件的人的证件。”达叔说。

经同意,记者查看当天的监控视频发现,快递员确实将快件交到达叔手中,疑似有一名住户拿错了。后经多方寻找,叶女士最终找回丢失的快件。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罗学源表示,小区物业公司和单位门卫并没有代收快递的义务,若进行代收,在此之前应与收件人做好相应的书面约定,就如何代收、认定责任等问题进行事先约定,以免因责任不清出现纠纷。

“一般来说,收件人与快递公司存在服务合同关系,作为快递公司有义务将快递送到收件人手中。”罗学源说,如果收件人没有同意,快递员就将快件放在传达室,那么快递丢失就是快递员的责任;如果收件人已同意,那么快递丢失时收件人也有一定责任。(by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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