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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新闻] 增城市男子涉嫌诈骗罪被公诉:假借朋友身份证骗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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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7-19 22: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子宋某借朋友身份证购买手机,但在办理分期付款之后就不供款,事后将手机出售套现,前后共诈骗6人涉及金额3万多元。2014年7月中旬,增城市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宋某提起公诉。检察官提醒市民,不要给小利蒙蔽双眼,轻易相信他人,借出自己的身份证让别人办理消费贷款。

2013年8月底,宋某找到其朋友陈某,称想借他的身份证去办理分期付款购买手机,并承诺首期由他自己支付,之后的每期贷款也会准时去还,陈某什么都不用管,事后还能获得200元报酬。宋某还称这是公司业务,自己是可以赚取提成的。陈某听后觉得既可以帮到朋友,又能赚点钱,于是就同意了。

之后,宋某和陈某在增城市区一手机店以1500元的首期购得一台iphone5手机,尾款由陈某用他的身份证办理分期付款。购得手机后,宋某马上将手机折价卖给手机店,并从中拿出200元给陈某。在骗得陈某办理分期付款后,宋某又找到陈某,叫陈某找几个朋友帮忙以同样的方式办理分期付款购买手机,报酬同样是200元。

后来,陈某将这事告诉了自己的5名同学,在报酬的诱惑下,这5名同学全都答应帮忙。在2013年9至10月间,宋某以同样的方式购得4台iphone5手机及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然后再折价出售。还贷期到了,银行开始对陈某等6人进行催款。

陈某等6人要求宋某马上还款,宋某一边满口答应,一边又说暂时还不了,让陈某等6人先还一两期。由于宋某不断以各种理由推脱,陈某等6人无奈之下只好先还部分款项。几个月后,宋某被陈某等人催得急,又生出一计,要求陈某等6人凑部分首期款出来,然后由他用朋友的身份证分期付款购买苹果手机给他们抵数。

陈某等人信以为真,筹得4100元给了宋某,当时宋某还有模有样地写了借条给陈某等人。然而,宋某拿了钱后就没了踪影。此时银行还是不断地催还欠款,陈某等人只好报警求助。案发后,陈某等6人已向银行支付贷款达3万多元。(by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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