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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新闻] 有妇之夫骗婚骗钱败露 被增城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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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8-15 14: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男子通过隐瞒自己已婚身份,以结婚为由骗取女子信任后,再以结婚买车、做生意拿货为由骗取巨额金钱。2014年8月上旬,增城市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该男子罗某佰提起公诉。据悉,2012年6月8日,47岁的罗某佰通过隐瞒自己已婚身份,经媒婆介绍,认识了离婚女子梁某云。交往期间,罗某佰每天都开着一辆借来的凌志小车找梁某云外出游玩,两人很快发展为情侣关系。罗某佰多次承诺与梁某云结婚,还相互见过对方家人。

同年6月20日,罗某佰认为梁某云的小车太旧,建议梁某云买辆宝马x6新车作为结婚之用,梁某云出资20万元,剩下的由罗某佰出。次日,他们到银行取出20万元后,到广州市一汽车4s店看车。看车期间,罗某佰不断接到电话,然后以工作有事为由提出暂时不买,梁某云没有将钱拿回。过后几天,罗某佰以要去澳门拿货不够钱为由向梁某云借钱,梁某云又拿出5万元交给他。

同年8月15日,梁某云发现罗某佰与另一名女子居住且有一个女儿,车子、物业都登记在该女子名下。梁某云觉得情况不对,认为自己被骗了,于是要求罗某佰归还25万元。但罗某佰一直拖着不还,到最后直接说没有拿过梁某云的钱。由于梁某云被突如其来的爱情冲昏了头脑,以致缺乏防备意识,两人之间没有写书面合同或借条。

梁某云经过了解,罗某佰之前离过一次婚,后跟曾某结婚,其经常更换女朋友,生活作风不太好。梁某云发现罗某佰向其所述信息多有虚假之处,于是录音并搜集证据,后报案将其抓获。增城市检察院提醒大龄未婚女子,在与异性交往过程中要谨慎,慎防骗婚骗钱,有金钱往来时要留下书面合同或借据,以防万一。(by增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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