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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关于下放增城市和从化市行政审批权力的政协提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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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19 19: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提高行政效率的必然要求。以广州市为例,辖十二个县级行政单位,其中荔湾、越秀、白云、番禺、天河、海珠、黄埔、萝岗、南沙、花都由于互有公交、地铁,交通便利,且距离广州市政府、市级职能单位比较近,所以到广州市政府、市级职能单位办事较为便利;而增城、从化距离广州市政府、市级职能单位较为偏远,办理事项需要乘坐长途汽车,这必然给从化、增城的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带来极为不便。

以从化市、增城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审批事项为例,如办理大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卫生防疫审核意见、开发企业的ic卡等均需到广州办理。行政审批权利下放的不完整,大大增加了企业的开发成本,企业拥挤到一个地方办事不但会造成交通拥挤,产生大量废气排放,且会降低办事效率。因此,下放行政审批权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广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当务之急。

1、下放审批事项。各行政办事机关分别统计本机关正在施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并逐项调研,将审批事项归类,统一汇总至市政府,市政府研究、论证后,将该下放的下放。

2、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创新审批机制。

对于不能下放的审批事项,应当改革审批手续,尽可能方便申请人。在审批事项的申请环节,可以推行网上申请或者邮寄申请,尽可能地减少不必要的现场申请;发挥审批事项权属单位的下属单位的作用,具体如办理开发企业的ic卡,目前是必须到广州政务中心办理,如从化、增城当地建设局能直接办理,将能大大方便企业办事。

允许申请人通过审批事项权属单位的下属单位向审批事项权属单位提交申请材料,要求下属单位负责核对原件、转交材料等权力无涉的事务,通过下属单位转交批准的资料,减轻了企业的经营负担(不需要企业派员广州-从化、增城两地来回递送资料、取件等)和降低了企业管理风险(企业需安排人员携带国土证、用地证等原件到广州窗口核对)。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全程审批提供无偿帮办服务;在同类审批事项申请较多的地区设立审批事项权属单位的派出单位或临时办事点。

3、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by张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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